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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002340)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7 00:28
财务表现 - 格林美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达到83.54亿元,同比增长36.3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61亿元,同比增长164.48%[5] - 公司总资产达到565.07亿元,同比增长7.36%[5]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09元,同比增长200%[5] - 公司稀释每股收益为0.09元,同比增长200%[5]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7.74亿元[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83.54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6.31%;净利润为4.56亿元,同比增长164.48%[14] - 公司前三个月主要产品产销量大幅增长,包括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金属镍MHP和动力电池回收量[14] - 营业总收入为83.54亿元,较上期增长36.3%[25] - 营业总成本为78.46亿元,较上期增长31.5%[25] - 公司净利润为46.75亿元,较上期增长98.2%[2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63亿元,同比增长199.33%[5]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因优化营运资金管理而增加[9]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8,738,513,114.24元,较上期增长32.2%[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0,295,882.32元,较上期下降116.9%[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42,451,327.58元,较上期增长264.4%[29] 业务发展 -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因电池材料产品产能释放和业务规模扩大而增长[9] -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因销售规模上升而增加[9] - 公司前三个月主要产品产销量大幅增长,包括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金属镍MHP和动力电池回收量[14] - 公司将抓住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机遇,积极参与并推动以旧换新战略[15] - 公司与美的集团、京东集团、东风汽车集团等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废旧家电产品回收、数字化供应链与废旧商品回收平台建设[17] - 公司通过自主技术优化设计,将印尼镍资源产能总规模扩展到15.0万吨金属镍,加快二期建设进度[18] - 公司印尼镍资源项目建设进入百日冲刺阶段,计划在2024年6月开始三个模块分批竣工投产[19] - 公司与印尼MDK合资的4.0万吨金属镍/年产能将在年内全部投产[19] - 公司在印尼建设的年产3万吨高镍三元前驱体产能将于今年7月竣工投产[19] 其他 - 公司获得CNAS认可资质,是印尼首家同时获得四项CNAS认证的实验室之一[21] - 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和投资价值[21] - 公司将持续树立回报股东意识,执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增强投资者获得感[22]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约为248.4亿元,其中应收账款约为73.8亿元,存货约为83.6亿元[23]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约为26.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约为172.9亿元,在建工程约为53.7亿元[23]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资产总计为565.07亿元,较上期增长7.4%[24]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253.58亿元,较上期增长14.1%[24]
格林美: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2-05 21:34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9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员工奋斗 精神,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可持 续发展,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 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29元/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 (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
格林美:关于下属公司印尼青美邦园区取得印尼保税区企业许可的公告
2023-11-28 19:31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9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印尼青美邦园区取得印尼保税区企业 许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 (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美 邦")于近日收到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财政部出具的财政部长决定 (编号:26/KM.4/WBC.18/2023),确定位于印尼中苏拉威西省 Morowali 县 IMIP 园区(PT. Indonesia Morowali Industrial Park,以下简称"IMIP")的青美邦园区 为保税区并授予保税区企业许可。 青美邦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在印尼设立,由公司、IMIP、邦普循环(CATL 旗下企业)、日本阪和兴业、韩国 ECOPRO 合资组建,一期工程(3 万金吨镍/ 年)的产线已成功建成投产,二期 2 万金吨镍/年计划 2024 年 4 月建成。青美邦 园区占地约 70 公顷,规 ...
格林美: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7 18:54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接受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林美") 的委托,指派邓洁律师、张娟律师(下称"本律师")出席格林美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格林美《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格林美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格林 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
格林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7 18:54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9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 高新区•掇刀区迎春大道3号)。 1、会议召开情况 (5)召开方式: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3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时间 2、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1 ...
格林美:关于参股公司ECOPRO MATERIALS在韩国挂牌上市的公告
2023-11-17 11:46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8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ECOPRO MATERIALS在韩国 ECOPRO MATERIALS 本次挂牌上市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荆门) 持有其 3.49%的股权;ECOPRO MATERIALS本次挂牌上市后,公司全资子公司 格林美(荆门)持有其 2,022,074 股股票,占其发行后总股本的 3.00%。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16 年,格林美作为中国新能源企业的代表,率先出海投资韩国 ECOPRO MATERIALS,ECOPRO MATERIALS 为韩国 ECOPRO CO., LTD.(以下简称 "ECOPRO")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八年来,格林美与 ECOPRO 互为伙伴、风 雨同舟, ECOPRO MATERIALS 的上市,不仅让格林美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也见证中韩两国企业合作的靓丽成就,有利于公司以韩国市场为主体的全球市 场的稳定化。ECOPRO MATERIALS 挂牌上市将有利于其拓展融资渠道,增强 融资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增加公司资产的流动性,符合公司与股东的长远利 益,对公司新能源产业的海外布局产生 ...
格林美: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1-02 17:47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8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15,46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最高成交价为7.0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6.2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917,14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下限,未超过资金总额上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 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 ...
格林美: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3-10-29 15:42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8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坚定看好 公司全球竞争力、未来盈利能力与中长期价值,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与价值提升 能够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所期望的利益。为了提升全球投资者对公司"新能源材 料制造+城市矿山开采"业务发展的长期信心,计划于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5,000万元。增持股份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格林美(002340)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8 00:00
财务数据 - 2023年第三季度,格林美公司营业收入为72.89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3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5.5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7.74%[5] - 总资产为475.49亿元,较去年末增长7.7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7.05亿元,较去年末增长1.20%[5] 股东情况 - 格林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深圳市汇丰持股比例最高,为90.77%[1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73%[16] - 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93%[17] -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为0.74%[18] - 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为0.70%[19] 业务展望 - 公司通过超高镍新一代前驱体等创新产品占领了全球高端三元市场,维持全球市场占有率的稳定与提升[30] - 公司印尼镍资源项目一期已以世界行业先进水平运行,并达产达能,实现良好效益[30] - 公司动力电池回收业务2023年1-9月累计回收19,732.36吨(2.10GWh),销售收入增长39%[31] - 公司推动武汉动力再生社会化股权混改,引进全球战略投资者,建立定向循环模式[31] - 公司成功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正式加入全球绿色低碳发展与ESG社会责任阵营[33]
格林美: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0-27 23:02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8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格林美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 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 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不存在异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