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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银高科: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1-14 18:08
会议概况 -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4日14:30召开,由副董事长张琴主持[6] - 会议召集于10月27日公告,召开经10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5]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0人,持股329,665,350股,占比34.80%[7]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8人,持股3,225,377股,占比0.34%[8] 审议提案及结果 -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等三项提案[1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99%,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99.42%[15] -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99%,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99.42%[17][18] - 《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04%,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29.26%[20] 网络投票时间 - 11月14日9:15 - 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深交所交易系统)[14] 法律意见书 - 法律意见书涉及本次股东大会,11月14日签字盖章[23] - 正本数量为二份,无副本[24]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卢贤榕,经办律师为卢贤榕和史山山[25]
荃银高科: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4 18:07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张琴女士。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8 名, 代表股份数 332,890,7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4%。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股份数 329,665,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0%;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股份数 3,225,37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 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
荃银高科: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19:34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1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庆军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 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
荃银高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19:34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3-049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覃衡德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3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2023 业务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公司 2022-2023 业务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 ...
荃银高科: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0-26 19:34
董事会会议 - 公司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1] - 王玉林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1] - 选举杨仕华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1] -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周萍华、黄长玲、杨仕华[1]
荃银高科: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辞职并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3-10-26 19:34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5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辞职 并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 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杨海泉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杨海泉先生因个 人工作安排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 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海泉先 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 的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辞职报告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杨海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按 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杨海泉先生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
荃银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6 19:3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至少每季度开会审议内部审计计划和报告等[7]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7] - 督导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7]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委员,紧急时可电话或口头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现场、通讯或结合召开[13] 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16]
荃银高科: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2023-10-26 19:32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安徽荃银高 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独立董事的设置与人数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 ...
荃银高科: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3-10-26 19:32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3-050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 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 效。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 况,我们认为应敏杰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 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事项 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补选应敏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 意将该议 ...
荃银高科: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10-16 19:26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3-048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琴女士,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王玉林先生,副总经理朱 全贵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 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二、承诺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 的高度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本人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3 年 10 月 16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本人承诺不减持上述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承诺期间 内,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 减持的承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