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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0 18:34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3-071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会 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实际参与表决的持有人 781 人, 代表 8,379,830 份本期持股计划份额,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99.9976%。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成立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本期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职权。管理 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期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
贝因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0 18:34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3-070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谢宏先 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公司监事、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杭州贝因美妇幼保健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 议案》。 为适应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并根据相关部门对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同意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贝因美妇幼保健有限公司将经营范围增改为:一般项目:保 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
贝因美: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3-09-15 18:22
激励计划流程 - 2023年8月11日审议通过授予预留股票期权议案[2] - 2023年8月28日审议通过调整授予名单议案[2] - 2023年8月30日公告并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 激励对象情况 - 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至9月10日,无异议[2][3] -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合法有效[4][5]
贝因美: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2023-09-06 17:22
股份回购 - 2020年9月4日累计回购8,286,307股,占比0.81%,支付46,006,170.90元[1] - 截至2023年8月25日累计回购20,245,991股,占比1.87%,成交103,756,414.86元[3] - 截至公告披露日回购28,532,298股,成交149,762,585.76元,均价5.25元/股[3] 员工持股计划 - 受让价格2.18元/股,受让8,380,030股,占比0.78%[4] - 2023年9月5日8,380,030股过户,占比0.78%[5] - 存续期24个月,锁定期12个月,自2023年9月5日起算[6] 人员持股情况 - 董事鲍晨、财务总监金志强和副总经理赵爱凌各持170,000份份额[7] - 副总经理李志容持180,000份份额[7]
贝因美: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08-29 18:11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调整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楼 电话:(8621) 68769686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贝因 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或 "公司")的委托,就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调整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以下声明: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本法律意见书不 ...
贝因美: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9 18:1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8位董事参与表决[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8票同意[2]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名单的议案》,8票同意[3][4] 相关意见 - 独立董事对调整授予名单议案发表同意意见[4] - 律所对调整授予名单议案出具《法律意见书》[4]
贝因美: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08-29 18:08
财务状况 - 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2] - 公司当期对外担保余额为4658.33万元,全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3] 合规情况 -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 - 公司无为特定关联方等提供担保情况[3] 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名单合规[5]
贝因美: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9 18:08
会议信息 - 监事会会议通知 2023 年 8 月 18 日邮件发出[1] - 2023 年 8 月 28 日通讯表决召开监事会会议[1] - 应出席 3 人,实际表决 3 人[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2] - 审议通过调整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名单议案[3][4] 公告信息 -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 - 066[2] - 调整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名单公告编号 2023 - 067[4]
贝因美: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名单的公告
2023-08-29 18:08
激励计划授予 - 2022年11月24日向258名激励对象授予1951.7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4.89元/股[6] - 2023年8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487.94万份[7][9] 激励计划调整 - 2023年4月27日审议通过注销第一行权期未达条件相关股票期权议案[6] - 2023年8月28日审议通过调整预留部分授予名单议案[2][8] 激励计划流程 - 2022年8 - 9月完成激励计划草案审议、名单公示、股东大会通过[2][3][4] - 2023年8月完成预留部分名单公示等流程[7] 相关公告 - 2023年8月30日发布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法律意见书[15][16]
贝因美: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9 18:08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及 | 北海宁神沉香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预付账款 | 455.70 | | | 455.70 | 采购商品经 营性占用 | 经营性往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广西全安圣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注] | 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260.79 | 5.40 | 115.00 | 151.19 | 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小计 | — | — | 716.49 | 5.40 | 115.00 | 606.89 | — | — | | 总计 | — | — | — | 50,830.47 | 10,414.23 | 4,730.10 | 56,514.60 | — | — | 注:公司对广西全安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安圣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为 151.19 万元,系全安圣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 司为其垫支的工程款及备用金。2021 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全资子公司广西全安圣企业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