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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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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迎来“国家级保障”
中国新闻网· 2025-06-01 14:18
新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核心内容 - 中国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旨在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提供国家级保障 [1] - 修订后的《条例》针对拖欠企业账款问题 强化采购方行为约束 将有效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 [1] 修订亮点与具体措施 - 明确各级政府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中的责任 法律上确立权责主体 [1] - 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需在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后60日内支付款项 [1] - 禁止政府投资项目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解决超预算垫资问题 [1] - 机关、事业单位需每年3月31日前公开上一年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及金额 [2] - 拖欠款项行为将被记入失信记录 审计机关对支付情况实施监督 [2] 企业反馈与执行机制 - 中小企业经营者认为《条例》利好 但关注权利能否真正落地 [2] -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范涉企案件审判 防止大型企业"以大欺小" 保障中小企业公平竞争 [3] - 民营经济促进法对及时支付账款及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5月20日已施行 [3] 长期机制与政策协同 - 专家建议用结构性办法健全化解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 民营企业需勇于主张权利 [3] - 政策层面加强清理拖欠账款力度 对清欠不力者问责 营造良好民营经济环境 [3]
以“硬约束”破解中小企业“要债难”(纵横)
人民日报· 2025-04-14 06:28
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 - 中小企业是经济增长、就业吸纳与创新驱动的关键引擎 [1] - 近些年不少中小企业面临"要债难"问题,与市场话语权不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相关 [1] - 账款拖欠会导致企业现金流断裂、生产停滞、战略布局受阻、信用评级下降等连锁反应 [1] 政策法规修订内容 - 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从制度层面规范支付行为,加大拖欠处罚力度 [2] - 规定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落实到位,禁止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2] - 机关事业单位采购需在30日内支付款项,不得强制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2] - 将建立全国统一投诉平台,处理期限不超过90日 [2] - 县级以上政府需建立监督检查、函询约谈等制度机制清理拖欠 [2] 政策实施意义 - 用"硬约束"破解"要债难"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2] - 法律、监管、信用多维度协同发力才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2] - 政策实施将帮助中小企业在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中轻装上阵 [2]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证监会发布· 2025-03-24 20:38
核心观点 -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版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优化营商环境 [1][2] - 条例明确中小企业定义,要求其在订立合同时主动告知自身规模类型,并禁止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拖欠款项 [3][6] - 建立多层次监管体系,包括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协同,强化对拖欠行为的清理和处罚 [4][5][11] 款项支付规定 - 机关、事业单位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需在30日内支付,最长不超过60日;大型企业需在60日内支付 [7] - 禁止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且不得以第三方付款进度作为支付条件 [7][8] - 保证金收取仅限于投标、履约等法定类型,比例需合规,并接受保函形式,需及时核算退还 [9] - 逾期支付需按每日万分之五或约定利率(不低于1年期LPR)支付利息 [10] 监督管理机制 - 机关事业单位需每年3月31日前公开上年度逾期未付款项信息,大型企业需纳入年报并通过信用公示系统公示 [10][11] - 省级以上政府建立投诉平台,投诉需在30日内处理,复杂情况最长不超过90日 [12][13] - 拖欠行为将被记入信用记录,严重者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限制财政支持、市场准入等 [14] 法律责任 - 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将面临上级责令整改、处分,包括拖延支付、强制非现金支付、违法收取保证金等 [16][17] - 国有大型企业拖欠款项将追究管理人员责任,未公示逾期信息或弄虚作假由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17] - 对中小企业打击报复或滥用职权者将依法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7] 附则与执行 - 使用财政资金的团体组织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军队采购按军队规定执行 [18] - 国务院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建立企业规模类型测试平台,提供自测服务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