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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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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拟进一步优化上市规则,须股东批准的主要交易门槛由25%提高至50%
中国基金报· 2026-09-21 19:14
香港联交所上市机制竞争力检讨第二阶段咨询文件核心要点 核心观点 香港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旨在优化上市发行人公司交易监管规定,提升香港上市机制竞争力,通过调整交易分类门槛、关联交易规则及分拆上市要求,在提高企业灵活性与效率的同时,维持投资者保障 [2][4][5] 交易分类及重要性门槛调整 - 须股东批准的主要交易门槛由25%提高至50%,但涉及提供财务资助、证券或其他投资活动的交易除外,仍维持25% [7][9] - 取消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及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分类 [7][9] - 须予披露交易5%的现行门槛不变 [9] - 调整目的是简化分级、提高企业执行交易效率,同时提高须予披露交易的信息披露要求,确保投资者及时获取足够资讯 [7][9] 日常业务范围内交易豁免 - 在一般日常业务中进行资产收购或租赁,即使构成主要交易,符合相关条件时可豁免刊发通函及股东批准 [7][9] - 此类交易通常不会改变公司核心业务方向,公告披露可确保投资者掌握相关资讯 [7][9] 加强交易公告披露 - 所有须予公布交易的公告须披露交易主要条款、交易目标关键财务信息及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等重要资讯 [7][9] - 在指定情况下,上市公司须就交易进展进一步公告 [7][9] - 目的是让投资者在交易首次公布时便能获得实质性资讯,持续披露重大进展提高交易透明度 [8][9] 优化衡量交易规模方法 - 删除“盈利比率”测试,保留资产比率、收益比率、代价比率及股本比率四项测试 [8][9] - 计算代价比率时,可以市值或资产净值两者中较高者作为比较基准 [8][9] - 盈利比率容易出现异常结果,交易重要性仍可通过收入比率及资产比率有效衡量 [8][9] - 对于重资产型企业,市值未必准确反映实际财务状况,引入资产净值比率可从股东权益、市场影响及财务实力等角度更全面评估交易重要性 [8][9] 关联交易规则调整 - 关联人士持有附属公司的股权门槛由10%提高至30% [10][11][14] - 当关联人士持股达30%或以上时,引发利益冲突风险相对较高 [11][14] - 改革目标是重点监管利益冲突风险较高的情况 [12][14] - 对于在日常业务中进行、属收益类的持续关联交易,容许以公司收益或经审核财务报表中其他财务指标的百分比代替固定金额来设定年度上限 [13][14] - 企业业务规模、产品价格及交易量可能迅速变化,固定金额上限容易失效,采用百分比方式赋予企业灵活度制定更合理交易上限 [13][14] 分拆上市规则调整 - 将母公司上市后不可提交分拆上市申请的限制期由三年缩短至一年 [14][16] - 有助企业更灵活应对上市后的业务发展、战略调整及融资需要 [14][16] - 为符合资格的发行人引入自行评估机制,风险较低的分拆个案无需事先取得交易所批准,相关监管规定仍然适用 [15][16] - 可提高企业规划分拆交易时的时间确定性,联交所仍保留监督权力 [15][16] - 为分拆上市引入具体披露要求,提升透明度帮助投资者作出知情决定 [15][16] - 取消保证配额要求,删除母公司股东必须获得分拆公司股份的权利,因执行复杂且未必能为股东带来实质利益,尤其是分拆公司在香港以外市场上市时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