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网通信业务

搜索文档
涉“专网通信案”13年间虚增百亿元营收 江苏舜天领千万元罚单
新华网· 2025-08-12 13:54
核心违规事实 - 公司参与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 实质为合同、资金、票据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自循环业务[1] - 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1] - 虚增营业收入103.33亿元 虚增营业成本93.99亿元 虚增利润总额9.34亿元[2] - 各年度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比例最低8.69% 最高达132.86%[2] 业务运作模式 - 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发票流转、资金收付等环节均由公司业务人员与隋田力方人员对接[2] - 合同模板、产品型号、购销价格、物流等均由隋田力一方提供[2] - 出现上下游企业均由隋田力或其他同一主体控制的情况 同一公司在不同时段既作为供应商又作为客户[2] - 隋田力控制公司为通讯器材业务货款提供担保并支付尾款[2] 行政处罚内容 - 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整改并给予警告 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1430万元[1] - 时任总经理现任董事长高松被警告并罚款150万元 同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 - 总经理桂生春被警告并罚款100万元 财务部经理王重人及董事会秘书李焱各被罚款60万元[5] - 合川分公司负责人赵凡被警告并罚款60万元[5] 管理层责任认定 - 高松在2014-2015年及2016-2018年期间分管审批通讯器材业务 2018-2021年与隋田力洽谈合作[4] - 高松知悉业务由隋田力安排且上下游企业由其指定 曾主动提出收回尾款后立即安排新业务帮助隋田力渡过危机[4] - 其他高管因未勤勉尽责被处罚[5] 事件影响分析 - 公司连续13年财务造假情节严重 2009年年报发布后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买入且持股的投资者有权要求赔偿[5] - 由于违规区间较长且股价变化较大 损失与违规行为因果关系认定将成为诉讼难点[6] - 事件反映上市公司在经营中缺乏尽职调查能力 易受巨大利益诱惑被牵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