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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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广西“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暨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名单公布!
广西日报· 2026-02-11 11:48
表彰决定与背景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表彰第五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暨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1] - 表彰旨在激励全区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时值“十四五”顺利收官、“十五五”开局起步之际[2] 表彰规模与类别 - 授予40名同志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2] - 授予20个集体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2] - 给予50名同志记一等功[2] - 给予20个集体记一等功[2] - 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2] 受表彰者特征与领域 - 受表彰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来自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及多个职能部门[4][5][6][7][8] - 覆盖领域包括:发展改革、数据经济、工业园区管理、检察、糖业、水利、应急管理、民族事务、公安刑侦、市场监管、林业、社会治理、海洋管理、司法、教育、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外事、工会、交通运输、商务、人工智能等[4][5][6][7][8][9][10] - 名单体现了多民族特征,包含壮族、瑶族、满族、京族、仫佬族等少数民族代表[4][5][6][7][8] 表彰目的与期望 -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希望受表彰者珍惜荣誉、接续奋斗,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3] - 号召全区广大公务员以受表彰者为榜样,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贡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