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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员工获刑十年十一个月 虚构”倒贷”诈骗733万
中国经济网· 2025-08-15 14:45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5日讯 中国裁判文书网8月6日发布刑事判决书((2025)吉24刑终4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原吉林银行员工朱世杰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2年5月18日被延吉市公安局监视居 住,于同年11月18日被取保候审。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3年10月23日被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 审,于2024年9月26日被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逮捕。 2021年12月13日,被告朱世杰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 延吉市人民法院审理延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朱世杰犯诈骗罪一案,于2025年3月25日作出 (2024)吉2401刑初755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朱世杰不服,向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 院提出上诉。 原判认定:2019年4月至2021年10月间,被告朱世杰在吉林省延吉市虚构"倒贷"投资业务,承诺返 高利息,骗取被害人徐某、张某、尤某、孙某人民币(以下币种同)共计7795350元,用于偿还个人债 务及赌博。经统计,朱世杰骗取徐某2229350元、骗取张某1566000元、骗取尤某3200000元、骗取孙 某800000元。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朱世杰以隐瞒真 ...
吉林银行一员工虚构“倒贷”骗取逾733万获刑超10年,此前多位高管相继落马
第一财经· 2025-08-15 11:34
案件概述 - 吉林银行原员工朱世杰虚构"倒贷"投资业务,骗取被害人徐某、张某、尤某等共计733.705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赌博 [3][4] - 朱世杰利用银行员工身份,伪造银行领导聊天记录、账面信息等材料获取信任 [6] - 2019年4月至2021年10月间,朱世杰直接收取资金8696.64万元,返还7952.935万元,未偿还743.705万元 [8] 诈骗手法细节 - 朱世杰以"过桥"业务名义吸引资金,初期按时支付本息维持信任,后期以银行卡冻结等理由拖延还款 [7][10] - 资金流向显示朱世杰将款项用于赌博、还贷及消费,无法追回 [10] - 被害人徐某单笔转账最高达7462.64万元,朱世杰回款7009.705万元,未偿还177.115万元 [8] 司法判决结果 - 一审判决朱世杰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合计779.535万元 [11] - 终审改判有期徒刑10年11个月,罚金维持10万元,退赔金额调整为徐某137.115万元、张某130.59万元、尤某396.7万元 [12] 吉林银行背景与高管动态 - 吉林银行成立于2007年,通过合并多家城市信用社组建,2024年末资产总额7458.36亿元,分支机构369家 [14] - 2019-2022年多名高管被查,包括原董事长张宝祥(受贿罪判12年)、原副行长王安华(受贿罪判14年)等 [15] 银行资产质量变动 - 2019-2022年不良贷款率从4.31%降至1.52%,拨备覆盖率从102.44%提升至151.06% [16] - 2024年不良贷款率微升至1.5%,拨备覆盖率163.31%,营业收入137.5亿元(同比增10.33%),净利润23.33亿元(同比增13.6%)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