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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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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快讯· 2025-06-05 18:05
公司违规行为 - 中路股份实际控制人陈荣主导下,公司出资99%的中路优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于2024年7月12日向安庆咖来菲去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转账300万元,且未有商品和劳务对价 [1] - 该款项已于2024年12月收回 [1] - 此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1] 监管措施 - 上海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公司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 [1] -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中路股份、安庆咖来菲去及陈荣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要求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改正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