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反垄断合规
icon
搜索文档
迅雷近期动态:财报发布在即,诉讼与收购引关注
新浪财经· 2026-02-18 02:40
业绩与财务展望 - 公司预计2025年第四季度总营收区间为1.31亿美元至1.39亿美元,以中间值计算环比增长约6.8% [1] - 2025年第三季度财报预计将于季度结束后1-2个月内发布 [1] 公司治理与法律事件 - 公司于2025年底起诉前CEO陈磊及相关方,追讨涉嫌挪用的2亿元资金 [2] - 案件已进入证据交换阶段,法院冻结了部分资产 [2] 战略与投资布局 - 公司计划以5亿元全资收购虎扑,被视为利用投资收益进行战略扩张 [3] - 收购完成后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结构及内容生态带来变化 [3] 行业监管环境 - 2026年2月13日,《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正式发布,明确了算法共谋、不公平定价等八类垄断行为的合规要求 [4] - 作为中国平台经济企业,公司需适应新规,可能调整运营策略以符合监管导向 [4]
智通港股早知道 | 恒生指数成份股增加至90只 注意行业政策引导性
智通财经· 2026-02-16 08:00
恒生指数成分股调整 - 恒生指数成份股数目由88只增加至90只 [1] - 新加入宁德时代、洛阳钼业和老铺黄金三家公司 [1] 全球市场表现 - 隔夜美股三大指数涨跌不一,道指上涨0.1%至49500.93点,标普500上涨0.05%至6836.17点,纳指下跌0.22%至22546.67点 [2] - 上周美股主要指数累计下跌,道指累跌1.23%,纳指累跌2.10%,标普500指数累跌1.39% [2] - 大型科技股多数下跌,苹果跌超2%,谷歌、Meta跌逾1% [2] - 加密货币概念股与贵金属股普涨,Coinbase涨超16%,科尔黛伦矿业涨超7% [2] - 热门中概股涨跌互现,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跌0.10% [2] - 恒生指数ADR收报26567.12点,较香港收市跌465.42点或1.72% [2] 贵金属市场动态 - COMEX黄金期货当月连续合约上涨115.40美元,涨幅2.33%,报5063.8美元/盎司 [3] - COMEX白银期货当月连续合约上涨1.59美元,涨幅2.10%,报77.27美元/盎司 [3] 行业监管与政策 -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旨在支持、引导平台经营者精准识别、评估、防范垄断风险 [4] - 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央行约谈携程旅行、高德地图等六家出行平台企业,要求其规范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借贷业务营销行为 [5] -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2025年度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认定21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并分为五组 [6] 宏观经济与行业数据 - 1月份全国港口设备开工率为33.85%,同比上涨2.97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68个百分点 [7] - 1月份港口工作量同比增长率为21.94%,环比增长率为0.28% [7] 公司动态与业绩 - 微创心通-B新一代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器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有望成为国内首款获批的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磁共振条件安全ICD [8] - 顺丰控股1月速运物流业务、供应链及国际业务合计收入268.6亿元,同比增长2.22% [9] - 顺丰控股供应链及国际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7.23% [9] - 金沙中国有限公司2025年净收益总额为74.4亿美元,同比增加5.1% [10] - 金沙中国有限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8.96亿美元,同比减少14.3% [10] - 金沙中国有限公司2025年经调整物业EBITDA为23.1亿美元,同比减少0.7% [10] 汽车行业技术发展 - 新版《汽车转向系基本要求》国家标准发布,删除了机械连接的强制要求,重点规范线控转向等新型技术 [11] - 国泰海通证券认为,该标准的发布是线控转向走向量产的重要前置节点 [11]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强化平台经济全链条监管
经济观察网· 2026-02-15 11:40
文件发布与性质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月13日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1] - 文件共计五章三十八条,围绕垄断风险识别、管理和合规保障机制构建提出具体要求[1] - 该指引是对现有反垄断合规制度的补充与细化,旨在为平台经营者提供更精准易理解的行为指南[1] - 文件不具备法律强制力,主要为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提供一般性反垄断合规指导[1] - 文件发布标志着平台经济治理领域迈出全链条监管的重要一步[1] 出台背景与目的 - 互联网平台的竞争特性与传统行业存在显著差异,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危害程度均不同[2] - 随着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竞争态势愈发复杂多变[2] - 平台经营者对于如何准确识别垄断风险、明确行为界限的需求日益迫切[2] - 文件旨在推动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的常态化[3] - 文件创新之处在于将反垄断法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平台经营者易于理解和执行的具体行为准则[4] 核心监管内容与风险界定 - 指引围绕四类主要垄断风险进行详细规定: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2] - 文件列举了八种典型的新型垄断风险案例,将《反垄断法》核心条款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行为规范[2] - 八种案例包括:平台间算法合谋、协助平台内商家达成垄断协议、平台设定不公平高价、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策略、"全网最低价"、实施差别待遇[2] - 对"二选一"行为明确界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若无正当理由强迫交易对象在其与竞争性平台间做选择,并通过奖惩措施确保执行,从而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即构成违法[2] - 对平台不公平高价明确界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利用平台规则、技术及算法等手段,向入驻商家收取不合理的高额费用[3] 影响与意义 - 对于消费者而言,文件将"全网最低价"等新型价格竞争手段纳入监管范畴,回应了社会对恶性竞争的关注[3] - 文件为"无理由退货"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提供了制度支持[3] - 从行业规范角度看,文件发布标志着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监管进入新阶段,即从单一"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整改"的全链条治理模式转变[3] - 这种柔性的指导方式与反垄断法的刚性执法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平台经济反垄断常态化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4] - 文件是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4]
剑指8大场景,列出垄断“负面清单”
新浪财经· 2026-02-14 01:28
政策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于2月13日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旨在支持引导平台经营者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健康发展 [1] 政策背景与目的 - 互联网平台涉及多方主体,平台经营者能通过规则、数据、算法、技术等手段影响竞争生态,其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将损害多方利益 [1] - 互联网平台竞争特点与传统领域存在差异,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竞争行为复杂,平台经营者对识别垄断风险与明晰行为边界有强烈期待 [1] - 制定该指引是对反垄断合规制度规则的细化,有利于回应平台关切,支持引导其精准识别、评估、防范垄断风险 [1] 核心合规要求 - 平台经营者应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 [1] - 平台经营者需实现规则公平、算法向善、竞争合规,承担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1] - 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1] 重点监管风险领域 - 《指引》重点规定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4类垄断风险 [2] - 《指引》将《反垄断法》核心条款转化为具体可识别的行为边界,并根据平台经济特点提出了8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 [2] 具体风险场景 - 提出的8个新型垄断风险场景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平台差别待遇 [2] - 这些场景为平台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提供了可操作性强的指导建议 [2]
DeepSeek变冷淡?丨今日财讯
搜狐财经· 2026-02-13 23:42
互联网平台监管 -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1] - 金融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约谈携程旅行、高德地图、同程旅行、飞猪旅行、航旅纵横、去哪儿旅行等六家出行平台企业[6] 金融行业监管与动态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完成2025年度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认定21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包括6家国有商业银行、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5家城市商业银行[1] - 与2023年名单相比,第一组银行由10家增至11家,浙商银行新入选[1] - 恒生指数公司宣布恒生指数成份股数目由88只增加至90只,新纳入宁德时代、洛阳钼业和老铺黄金,剔除中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5] 医疗行业政策 -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部门起草《医疗机构价格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共21条,涵盖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公示内容与原则要求、监督方式及法律责任,于2月13日至3月16日公开征求意见[1] 电影与娱乐行业 - 2026年春节档(2月15日至2月23日)新片总票房累计(含预售及点映)超1.85亿元[1] - 2026年春节档目前平均票价为48.7元,为近五年春节档平均票价最低的一年[1] 特定商品市场 - 马年将至,矮脚马因外形酷似动画角色在社交媒体走红,春节前销量暴涨7成,一度供不应求[4] - 专家提醒饲养需理性,依据《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马(含矮脚马)被列为传统畜禽,多地市容条例禁止在市区城市化区域饲养[4] 人工智能行业动态 - DeepSeek在版本更新后被用户反馈“变冷淡”,文风生硬、共情能力下降[6] - DeepSeek回应称调整可能出于提升复杂问题回答效率(减少表情和语气词干扰信息密度)及照顾不同用户需求(部分用户更偏好无表情修饰的答案)的考虑[6] A股市场表现 - A股蛇年行情收官,沪指最终收于4000点上方,全年仅在去年4月初遭遇短期波动,随后震荡上行[4] - 剔除2025年后上市新股,蛇年涨幅前十个股依次为:上纬新材、天普股份、嘉美包装、*ST亚振、宏和科技、鼎泰高科、飞沃科技、*ST宇顺、胜通能源、超捷股份[4]
美股异动 | 阿里巴巴(BABA.US)盘前跌逾3% 官方引导互联网平台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
智通财经网· 2026-02-13 22:00
公司股价与市场反应 - 阿里巴巴(BABA.US)周五盘前股价下跌逾3%,报158.73美元 [1] 行业监管政策动态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月13日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 [1] - 该指引旨在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为平台经营者提供清晰的反垄断合规指引 [1] - 指引重点规定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4类垄断风险 [1] - 指引为平台经营者划出了清晰明确的“红线” [1] 指引涵盖的具体风险场景 - 指引提出了8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 [1] - 具体场景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平台差别待遇 [1] - 这些场景为平台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提供了可操作性强的指导建议 [1]
反垄断合规指引出台,平台经济应从“圈地竞争”转向“价值竞争”
36氪· 2026-02-13 20:31
监管框架升级 -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于2月13日正式发布,标志着中国平台经济进入规则清晰、边界明确、监管常态化的全新阶段 [1] - 监管逻辑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和全流程合规,提出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持续性四大原则,要求平台将合规嵌入决策、执行、监督全环节 [2] - 明确的规则被视为最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降低行业长期不确定性,使资源配置更有效率 [2] 竞争范式转变 - 指引终结了以规模、流量、排他性为核心的扩张逻辑,推动平台经济从“圈地竞争”转向“价值竞争” [1] - 未来平台竞争将比拼技术能力、产品体验、生态效率和服务质量,而非用户规模、商家排他、补贴力度和流量霸权 [2] - 强制商家站队、滥用流量支配地位、低价倾销的模式难以为继,自营与第三方公平共处、跨平台互通、数据合理流动、算法公开透明将成为主流商业伦理 [2] 具体合规场景与行为界定 - 文件明确列出八类典型垄断风险行为,包括算法共谋、不公平定价、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全网最低价、差别待遇等 [1] - 过去被视为平台竞争力的“全网最低价”、“二选一”等行为,现被清晰界定为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 [1] - 算法推荐、流量分配、定价模型等不再被视为“黑箱”,而被纳入合规审查范围,平台不能以技术创新为借口规避竞争义务 [1] 对行业结构与参与者的影响 - 头部平台不必在灰色地带试探,中小企业不必担心被无底线挤压,资本不必再押注“垄断式赢家通吃” [2] - 利好中小商家与创业者,并将倒逼头部平台将资源投向硬核技术、产业互联网和真实价值创造 [2] - 指引并不否定平台经济的规模效应与网络价值,而是制止以垄断为名的掠夺式经营,鼓励大型平台转向开放、合规、可持续的发展路径 [3] 估值与投资逻辑重塑 - 未来平台经济的估值逻辑将从“规模优先”转向“合规优先、效率优先” [3] - 能够建立完善合规体系、坚持公平竞争、深耕产业赋能的平台将获得更稳定的发展空间 [3] - 依赖排他、补贴、封禁、价格操控的模式将面临持续上升的合规成本与声誉风险 [3] 长期产业影响 - 指引将推动平台经济与实体经济更深层次融合,让数字技术真正服务于制造业升级、消费提质和就业扩大 [3] - 指引的意义在于为行业“定型”,划定公平竞争的底线,明确创新发展的上限,让平台在规则内大胆奔跑 [3] - 随着垄断红利消退,真正的产业竞争力才会显现,推动平台经济走向长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3]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 鼓励平台经营者主动开展风险评估自查
中国证券报· 2026-02-13 19:24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为支持和引导平台经营者有效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制定了《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旨在健全平台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保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并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1] 《指引》的制定背景与目的 - 《指引》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 [1] - 近年来,中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6] - 互联网平台网络效应明显,平台经营者具有一定的管理者属性,可能通过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影响平台竞争生态,若从事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会损害多方主体利益 [6] - 执法实践显示,互联网平台在垄断行为类型、表现、损害等方面与传统领域存在一定差异,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竞争行为纷繁复杂,平台经营者对识别垄断风险、明晰行为边界充满期待 [7] - 《指引》是对反垄断合规制度规则的进一步细化,为平台经营者提供更加明确、清晰的行为指引,进一步健全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常态化监管制度 [7] 《指引》的结构与主要内容 - 《指引》共五章38条,针对互联网平台相关垄断风险识别、风险管理、合规保障机制等作出规定 [2] - 《指引》列举了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平台差别待遇共8个风险示例 [4] - 对于"二选一"行为,《指引》给出的定义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强迫交易相对人在该平台经营者和其他竞争性平台经营者间作出选择,并通过惩罚性措施或者激励性措施保障实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4] - 对于平台不公平高价,《指引》给出的定义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借助平台规则、技术和算法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公平的高额费用 [4] 平台经营者的合规要求与鼓励措施 - 《指引》鼓励平台经营者结合风险示例,主动开展风险评估自查,避免发生示例中提及的反垄断合规风险 [5][6] - 认定一项行为是否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需要依据《反垄断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经过调查取证和分析论证方能得出结论 [6] - 《指引》列举了反垄断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明确按行业领域等进行风险评估、按风险等级等采取必要措施、按人员岗位等进行风险提醒 [6] - 《指引》建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风险防控,并建议切实开展平台规则审查、算法筛查 [6] - 《指引》对配合调查、合规整改、合规激励作出规定 [6] - 《指引》提出了反垄断合规保障机制,明确反垄断合规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能 [6] - 《指引》鼓励平台经营者健全风险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合规汇报、合规培训、合规考核、合规监督、合规管理信息化等保障机制 [6]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
券商中国· 2026-02-13 19:06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旨在支持和引导平台经营者精准识别、评估、防范垄断风险,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1] - 指引将《反垄断法》核心条款转化为具体行为边界,为平台经营者划出清晰“红线”,重点规定了四类垄断风险 [2] - 指引要求平台经营者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承担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不得利用数据、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和平台规则从事垄断行为 [1][11][12] 反垄断合规管理框架 - **合规管理必要性**:平台经营者因网络效应明显、具有管理者属性,需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以避免法律、商业及信用风险,并培育品牌形象和竞争优势 [9] - **基本原则**:平台经营者应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开展合规管理,实现规则公平、算法向善、竞争合规 [10][11] - **总体要求**:平台经营者须承担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依法竞争,合规经营 [12] 垄断风险识别(四类核心风险) - **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达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协同行为,平台经营者需避免自身达成、或组织帮助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13] - **横向垄断协议**:具有竞争关系的平台经营者需避免通过会议、通讯工具、共享数据、算法等方式,就价格、产量、市场分割等敏感信息进行意思联络或行为协调 [14] - **风险示例**:平台间利用算法进行共谋,统一定价机制、抽佣比例等 [15] - **纵向垄断协议**:平台经营者需避免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平台规则等手段,对交易相对人的转售价格进行自动化设定、统一或限定 [16] - **组织与实质性帮助**:平台经营者需避免通过共享数据、发布通知、提供支持等方式,组织或帮助平台内经营者等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17] - **风险示例**: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分别签署内容相似的调价协议,促成其意思联络并形成一致定价行为 [18]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不公平高价、低于成本销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差别待遇等行为 [19] - **市场支配地位评估因素**:包括市场份额及竞争状况、控制市场的能力、财力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的依赖程度、市场进入难易程度及平台经济特点等其他因素 [20][21][22][23] - **具体滥用行为类型与示例**: - **不公平高价/低价**:收取明显高于或支付明显低于同类平台在相同或相似市场条件下的费用或价格 [24] - **风险示例**: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在成本稳定情况下,连续多年超常幅度提高服务费用 [25] - **低于成本销售**:没有正当理由,通过过度补贴等方式以低于成本价销售,旨在排挤竞争对手 [26][27] - **风险示例**: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长期提供免费入驻、大额补贴,待竞争对手退出后大幅提高费用 [28] - **拒绝交易**:没有正当理由,通过下架商品、封禁账号、限制流量、中断数据共享等方式拒绝交易 [29] - **风险示例**: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无正当理由封禁屏蔽交易相对人,限制其链接跳转或端口接入 [30] - **限定交易(“二选一”)**:没有正当理由,通过独家条款、惩罚性或激励性措施,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或指定方交易 [31] - **风险示例**: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承诺不与竞争性平台合作,并对违约者采取搜索降权、下架商品等惩戒措施 [32] - **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没有正当理由,强制搭配使用指定商品、强制参与活动、收取不合理费用、强制收集非必要信息等 [33][34] - **差别待遇**:没有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收费、价格、政策等方面实行差异性标准或算法 [36] - **风险示例**: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对交易条件相同的平台内经营者按明显不同的抽佣比例收取佣金 [37] - **正当理由考量**:包括为发展新业务、促销、保护合法权益、符合行业惯例、保护安全等,但与竞争对手做法一致、保护价格稳定性等一般不构成正当理由 [38][39] - **经营者集中**: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须事先申报,平台经营者需识别、评估和管控相关合规风险,避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集中 [40][41][42] -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平台经营者需避免主动或被动在行政主体协调、推动或要求下从事垄断行为,并可对涉嫌行为进行举报或提出行政复议 [43][44][46] 平台经济新型垄断风险场景 - 指引结合平台经济特点,提出了八个具体的新型垄断风险场景,为平台经营者提供可操作性指导 [2] - 八个场景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平台差别待遇 [2] 风险管理与合规保障机制 - **风险评估与防控**:平台经营者应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施行分类分级管理,并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进行风险防控 [47][48][49][50][52] - **平台规则与算法审查**:需对平台规则进行全量审查,并对核心算法模型进行定向筛查和动态监测,确保算法透明可解释,建立迭代纠偏机制 [53][54] - **配合调查与整改**:平台经营者及其员工需配合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可主动公开整改措施和成效 [55][56] - **合规激励**:建立并有效实施合规管理制度的平台经营者在遇到调查时,可向执法机构申请合规激励 [59] - **保障机制建设**: - **管理机构**:鼓励设立反垄断合规管理机构或首席合规官,总部需协调各分支机构 [60] - **汇报与培训**:建立合规汇报机制,并投入资源开展常态化、针对性的反垄断合规培训 [61][62][63] - **考核与监督**:建立健全合规考核奖惩机制,并建立内外部举报、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64][65][66] - **信息化建设**:鼓励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 [67] 指引性质与适用范围 - 本指引是关于互联网平台的专项反垄断合规指引,旨在提供一般性指引,不具有强制性 [68] - 指引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解释,平台经营者及有关行业协会可参考指引,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合规制度 [68][69]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鼓励平台经营者主动开展风险评估自查
中国证券报· 2026-02-13 18:26
政策发布与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于2月13日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1] - 该指引旨在支持平台经营者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健全管理制度、保护主体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并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健康发展[1] - 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制定[1] 指引结构与核心内容 - 《指引》共包含五章38条[2] - 内容针对互联网平台相关垄断风险识别、风险管理及合规保障机制作出规定[2] - 执法实践显示互联网平台竞争特点与传统领域存在差异,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平台经营者对识别风险与明晰行为边界有期待[5] - 《指引》是对反垄断合规制度的细化,旨在为平台经营者提供更明确的行为指引,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5] 具体垄断风险示例 - 《指引》列举了8个具体的反垄断合规风险示例[3] - 风险示例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平台差别待遇[3] - 对“二选一”行为给出明确定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无正当理由强迫交易相对人在其与竞争性平台间做选择,并通过惩罚或激励措施保障实施,以排除限制竞争[3] - 举例说明“二选一”:支配地位平台甲要求平台内经营者不与合作,并对违约者采取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流量、扣保证金等方式惩戒[3] - 对“平台不公平高价”给出定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借助规则、技术和算法等,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公平高额费用[3] - 举例说明“不公平高价”:支配地位平台甲在成本基本稳定情况下,连续多年超过正常幅度提高服务费用[3] 合规管理要求与鼓励措施 - 鼓励平台经营者结合风险示例主动开展风险评估自查,以避免相关风险[4] - 明确认定行为是否构成垄断需依据《反垄断法》并经调查取证分析论证[4] - 列举反垄断合规风险管理有效措施:按行业领域等进行风险评估、按风险等级采取必要措施、按人员岗位进行风险提醒[4] - 建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风险防控[4] - 建议切实开展平台规则审查与算法筛查[4] - 对配合调查、合规整改、合规激励作出规定[4] - 提出反垄断合规保障机制,明确合规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能[4] - 鼓励平台经营者健全风险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合规汇报、培训、考核、监督及管理信息化等保障机制[4] 行业背景与监管必要性 - 近年来中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4] - 同时,互联网平台网络效应明显,平台经营者具有一定管理者属性,可能通过数据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影响竞争生态[4] - 若从事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会损害多方主体利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