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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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了解公民的“国防义务”
新华网· 2025-09-05 11:19
全民国防教育月活动 - 2024年9月全国集中组织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月活动 活动主题为“弘扬抗战精神 共筑国防长城” [1] 公民国防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兵役法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者免服 被剥夺政治权利者不得服兵役 [2][3][4] - 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6][7][8] - 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 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 有权检举、控告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 [10][11][12][13][14] -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 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秘密物品 [16][17][18][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一切组织都应当组织开展国防教育 [21][22] - 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 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