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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学位授予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设置管理博硕双学位项目试点
新华社· 2025-12-29 19:27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试点设置管理办法》,旨在严把学位授予质量 [1] - 项目由试点高校自主设置,需围绕科技发展、产业变革、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等重大需求 [1] - 项目依托具有显著优势的学科专业,组织多学科交叉融合、协同育人 [1] 项目设计与培养模式 - 支持项目学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同时攻读另一个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 [1] - 项目中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领域应互有交融,硕士学位研究一般为博士学位研究的支撑或补充 [1] - 项目主要面向在校博士生开展二次遴选,注重对学生基本素质能力及潜力的考核 [1] - 确保项目学生满足相应学科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1] 质量监控与退出机制 - 未能达到博士学位要求或主动申请退出的学生,若尚未获得过本校该学科专业硕士学位,可按有关规定转为申请硕士学位,同时退出项目 [1] - 未能达到同时攻读的硕士学位要求的学生,若已完成部分培养要求,试点高校可以适当形式对其学习经历予以认可 [1]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培养过程和学位授予质量开展动态监测 [2] - 在学位授予点合格评估中加强对相关学位授予点的质量监督 [2] 监管与处罚措施 - 对出现培养质量问题的试点高校进行约谈、限期整改等 [2] - 项目实施、人才培养出现严重问题的,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后撤销相应学位授予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