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质效评估

搜索文档
四川荣县:健全完善巡察整改质效评估机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07-11 11:07
巡察整改机制创新 - 荣县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巡察工作成效的关键环节,通过建立量化评估体系明确评估标准、方法和结果运用机制[1] - 制定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办法,按问题性质划分整改周期:一般性问题6个月集中销号、中长期问题半年核实销号、复杂问题重点跟踪销号[1] - 评估体系包含5个方面14类37项指标,以结果性指标为主、过程性指标为辅,涵盖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和群众满意度等维度[1] 评估流程与执行 - 建立"三评"流程(党组织自评/群众测评/督评),细化7阶段18环节工作流程,采用"听、查、谈、访、评"综合评价方式[2] - 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和巡察机构联合评定结果,已发出整改建议书51份,反馈不予销号问题23个[2] - 督促35个整改不力单位持续改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30余个[2] 成果运用机制 - 将评估结果作为"回头看"重要依据,纪委监委和组织部据此强化后续监督检查[2] - 通过会商评定和动态跟踪确保整改落实,形成"评价-反馈-监督"闭环管理体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