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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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印发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进一步明确立案标准
央视网· 2025-06-15 13:22
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印发《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试行)》,旨在依法规范推动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1] - 《办案指引》共21条,包括一般规定、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附则四部分 [1] - 对办案类型选择、立案标准、调查取证重点内容、中止审查和整改效果跟进、被监督行政机关确定、诉讼请求提出等作出规定 [1] 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 - 《办案指引》针对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两种案件类型,围绕"可诉性"基本要素分专章细化规定 [1] - 对实践中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与民事违法行为作列举式规定 [1] - 列举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7种情形,对基层检察机关办案具有较强指导性 [1] 严重损害认定标准 - 综合考量文物等级、损毁程度、修复难度及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影响等因素认定"严重损害" [2] - 综合考量案涉公益重要性、风险转化可能性、损害结果紧迫性、损害后果严重性等因素认定"严重损害风险" [2] 调查取证规定 - 文物损害调查主要从文物损害结果、保护修复、价值损失等方面进行 [2] - 针对文物损毁程度和价值影响等专门性问题,可通过鉴定或咨询专家意见认定公益损害 [2] 中止审查情形 - 因资金审批、修缮工程等周期较长,或文物保护需要勘察分析、实验研究等客观原因不能全部整改到位时,可中止审查 [2] - 中止审查需满足行政机关不存在怠于履行职责情形,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进监督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