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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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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配建新型储能设备的充电站,给予100元/kWh建设补贴
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运营补贴政策核心要点 - 政策发布单位: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5] - 实施时间: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12月31日[29] - 补贴类型:建设补贴(一次性)和运营补贴(梯度奖补)[8][15] 支持范围与补贴标准 建设补贴 - **普惠制补贴**(2025年前项目): - 公交/客运/机场/旅游专线等专用充电设施:直流600元/千瓦[9] - 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火车站公用充电设施:直流600元/千瓦[9] - 其他专用/公用充电设施:直流300元/千瓦,交流50元/千瓦[9] - **示范项目补贴**(2025年后项目): - 城际交通快速充电站:直流600元/千瓦(单站补贴≤设备价50%)[10][11] - 农村乡镇便民充电站:县域200元/千瓦,县域以下400元/千瓦[11] - 居民小区共享充电站:直流400元/千瓦,交流50元/千瓦,额外给予业主1-5万元车位补贴[12][13] - 公共领域保障充电站:直流300元/千瓦[13] - 高技术智慧充电站: - 光伏设备:100元/千瓦[14] - 储能设备:100元/千瓦时[14] - 液冷超充/V2G/无线充电:200元/千瓦(可叠加其他补贴,上限设备价20%)[14] 运营补贴 - 考核标准:三星级(0.3元/千瓦时)、二星级(0.2元/千瓦时)、一星级(0.1元/千瓦时)[15][30] - 补贴上限:1000千瓦时/千瓦·年(不合格站点取消资格)[30] 申报流程与管理 - **申报条件**: - 需完成省级平台接入并正式运营[17] - 提供备案文件、设备发票、验收证明等7项材料[18][19] - **审核流程**: - 县市初审→市州复审→省级部门审核→公示→资金分配[20][21] - 资金拨付时间:11月底前完成提前下达[21] 监管要求 - 运营期限:获补贴设施需保证5年正常使用(日均在线≥15小时)[27] - 违规处理:未达标需退还补贴(使用<3年退50%,3-5年退30%)[27] - 信用惩戒:虚假申报者5年内禁止申报[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