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活动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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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技活动划“红线”!科技部新规明确68种违规行为
新华网· 2026-02-11 18:43
科技监管政策更新 - 科技部近日修订发布了《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为科技活动划定"红线" [1] - 新规定明晰了68种违规行为,覆盖了科技活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具体违规情形 [1] - 违规行为包括违规安排使用财政资金、违反回避要求、违规转包分包科研任务、在科技活动各环节弄虚作假、组织协助接受请托等 [1] 违规行为处理措施 - 针对违规行为,视性质情节影响,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约谈、责令改正、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1] - 严重者可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承担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并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1] - 违规行为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线索将移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1] 处理尺度与标准 - 对于能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调查整改、主动挽回损失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情形可从轻处理 [1] - 对于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有组织地实施违规行为等情形将被从重处理 [1] - 新规定对不同科技活动主体的违规行为分别作出明确界定,并规定了对应的处理措施及具体处理尺度和标准 [2] 政策修订背景与目标 - 此次规定是对2020年7月发布的《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的修订,暂行规定已实施5年多 [2] - 暂行规定在严肃惩处违规行为、规范引导科技活动、营造良好科研氛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 - 新规定对违规行为调查处理主体及其职责分工等相应条款进行了调整完善,务求管用、好用 [2] 监管实施与协调 - 科技部将切实肩负起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发挥科技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抓总作用 [2] - 科技部将加强政策解读,抓好督促指导,与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