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协作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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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 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协作贯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06-07 09:38
监督协作机制建设 -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与纪委监委建立《贯通协调操作办法》,移交10个单位财务专项检查报告及问题清单,包括"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支付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并分类处理问题线索[1] - 贵州省印发《贯通协调实施办法》,明确"纪巡财"三类监督通过联席会议加强沟通,派驻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发挥桥梁作用[2] - 安徽省建立财会监督联席会议机制,纪委监委与财政厅共同研究联动监督举措,驻厅纪检监察组通过专题会商等方式破解监督难题[2] 线索移送与处置流程 - 湖北省要求财政部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违纪线索后以公文形式移送纪委监委,并附详细核查材料,纪委监委需及时反馈接收信息[3] - 四川省泸州市制定《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办法》,明确财政部门按"筛查研判—分类移送—跟踪反馈"流程与纪委监委协作[3][4] 重点领域协同监督案例 - 重庆市綦江区将83所公办学校食堂账户流水纳入财会监督,实施全覆盖穿透式分析,推动伙食费全部纳入财政账户管理[4] - 昆明市纪委监委与财政局通过线上对账、集中会商督促整改财会问题,并通报典型案件实现以案促改[5] - 湖北省荆门市在乡村振兴、民生资金领域开展联合检查,包括违规吃喝整治、村办企业财务检查等,完善财经制度体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