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审价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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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最佳实践案例”:6.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审价机制创新
商务部网站· 2025-10-14 10:23
文章核心观点 - 湖南自贸试验区岳阳片区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并创新成本计算法 成功解决了进口转关货物因无法提供内河段运费凭证而导致税负过高的难题 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进口成本并简化了申报流程 [1][5] 主要做法 - 科学计算内河段运费成本:引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 依据海关规定出具咨询报告 提供科学测算方法以区分国际段与内河段运费 首次实现内河段合理运费的核定 从而降低进口征税基数 [2] - 创新简化申报方式:海关部门参考第三方报告统一确定内河运费成本 企业仅需在报关单杂费栏申报扣除即可 无需逐票提供运费凭证 同时海关制定操作指引为企业申报提供便利 [3] - 加强全过程监管:实行申报前告知承诺制并强化现场核查 将违规行为纳入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体系 海关每月梳理申报情况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方机构每季度对运费价格进行咨询评估以供海关调整 [4] 实践效果 - 创新措施显著降低企业成本 例如每进口一整柜冷冻肉可节约成本950元 每进口一整柜粮食可节约成本约380元 [5] - 自2021年10月初试点以来 已有119家企业参与试点 总计扣减内河运费5900万元 为企业节约税款734.5万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