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籍学龄前儿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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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籍学龄前儿童在深可参保
深圳商报· 2025-08-09 05:46
【深圳商报讯】(首席记者袁静娴)近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我市 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学龄前儿童纳 入我市居民医保范围,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预计每年有约10万名儿童受益。 深圳市医保局提醒,监护人应当在每年9月为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并一次性缴纳当年9月至次年8 月的居民医保费,其他月份办理参保手续的,应当从申请之月起一次性缴纳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根据《通知》,取消参保户籍限制,"父母一方持证"即可参保。《通知》规定,在本市居住未在园在校 且未参加其他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深户籍学龄前(7周岁以下)儿童,其父母一方持有效深圳经济特 区居住证或我市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居民)的,即可申请参加我市居 民医保。需要注意的是,已参加异地医保的学龄前儿童,需先办理异地医保停保,然后再申请参加我市 居民医保。 同时,非深户籍学龄前儿童参保的各项规定与深圳户籍儿童一致。参保的非深户籍学龄前儿童按照《深 圳市医疗保障办法》中深圳户籍儿童相关规定执行,缴费标准、财政补助及医保待遇均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