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i-Monopo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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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OM Investor Alert: Trip.com Group Limited Securities Fraud Lawsuit - Investors With Losses May Seek to Lead the Class Action After Allegedly Understating Anti-Monopoly Regulatory Risk: Levi & Korsinsky
Globenewswire· 2026-04-14 03:15
集体诉讼案件概述 - Levi & Korsinsky律师事务所代表在2024年4月30日至2026年1月13日期间购买Trip.com集团股票的投资者提起集体诉讼[1] - 诉讼旨在为因公司被指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从事垄断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追偿损失[1] - 首席原告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1日[2][6] 股价影响与监管行动 - 2026年1月,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控公司存在垄断行为后,Trip.com的美国存托凭证在两个交易日内每股下跌14.38美元[2] - 中国对科技和旅游行业的反垄断执法近年来已重塑了中概股公司数十亿美元的市场价值[3] - 阿里巴巴在2021年曾面临创纪录的28亿美元罚款[3] 诉讼核心指控:信息披露不充分 - 诉讼指控Trip.com在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使用“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等假设性语言来描述反垄断风险,而当时监管风险正在真实升级[3] - 尽管公司在2015年收购去哪儿网股份的交易持续受到中国监管机构从反垄断角度的审查,但公司年报仍使用“可能”、“或许”等条件性语言描述风险[8] - 诉讼称,鉴于公司垄断性的商业活动、收购历史以及中国监管机构的强力执法,这种描述严重低估了实际风险[3] 监管审查升级的具体表现 - 在2026年1月正式调查宣布前数月,贵州和郑州等地的区域市场监管部门已因潜在反垄断问题约谈了Trip.com及其他平台[8] - 针对主导在线平台的监管行动模式已确立,且在2026年1月公告前,监管机构已在多个中国城市与公司举行正式会议[4] - 根据中国反垄断法,公司面临最高可达其上一年度销售额10%的潜在罚款[8] 诉讼方观点与公司状况 - 诉讼方认为,被告方知晓或鲁莽地忽视了公司面临的监管执法风险的真实严重性[8] - 诉讼提出了关于在线旅游行业反垄断信息披露义务的重要问题,强调投资者有权获得反映风险升级现实的披露,而非将其视为遥远可能性的模板化语言[5] - Trip.com是中国主导的在线旅游平台,在诉讼涉及的整个期间面临日益增长的监管审查[3]
Trip.com Group (TCOM) Shares Crater Amid Questions Over AI Price Adjustment Tool, Anti-Monopoly Regulatory Probe;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Pending -- Hagens Berman
Globenewswire· 2026-03-13 22:14
事件与法律行动概述 - 针对中国最大在线旅游公司Trip.com Group (NASDAQ: TCOM) 的证券集体诉讼已提起,代表在2024年4月30日至2026年1月13日期间购买其证券的投资者 [1] - 此次诉讼源于2026年1月14日Trip.com美国存托凭证股价单日暴跌17% [2] - 股价暴跌由公司宣布正接受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进行的调查所触发 [2] - 此次抛售导致公司市值单日蒸发超过80亿美元 [7] - 股东权益律师事务所Hagens Berman已启动调查,以确定Trip.com是否违反了联邦证券法 [3] 指控核心与监管调查 - 诉讼指控公司此前关于其人工智能价格调整工具及有效披露控制的声明误导了投资者 [4] - 指控称公司严重低估了因其垄断性商业行为而面临的监管风险 [5] - 2025年11月下旬,媒体报道揭示了合作酒店商户在Trip.com平台上失去定价自主权的问题 [6] - 监管机构审查认为,该AI价格工具使Trip.com能够强制商户参与促销、削弱竞争对手,并对不合规商户施以减少曝光或下架的惩罚 [6] - 2026年1月14日,公司正式披露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调查通知,调查依据为《反垄断法》 [7] 市场反应与后续发展 - 在2026年1月14日宣布接受反垄断调查后,Trip.com美国存托凭证价格下跌12.90美元,跌幅达17% [7] - 集体诉讼期结束后,2026年2月26日,公司宣布其联合创始人于前一日突然辞去董事会职务,未作解释 [8] - 2026年3月8日,媒体报道称Trip.com将于3月10日关闭其自动化酒店AI价格调整工具,旨在遏制价格战并为酒店合作伙伴恢复定价自主权 [9] - 部分酒店合作伙伴声称,该系统自动扫描竞争对手价格并强制其降价,一些商户将此做法描述为“单方面强制” [9] - Hagens Berman正在调查公司是否就其AI定价工具的真实目的以及失去该工具后其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误导了投资者 [9]
携程集团- 反垄断调查通知:过往案例显示或引发中期价格波动
2026-01-15 10:51
涉及的公司与行业 * 公司:Trip.com Group (携程集团),包括其美国存托凭证 (TCOM) 和香港上市股票 (9961.HK) [1] * 行业:中国在线旅游代理 (OTA) 行业 [2] 核心事件与监管背景 * 公司于1月14日发布自愿公告,称已收到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SAMR) 根据《反垄断法》对公司展开调查的通知,公司表示将积极配合调查,业务运营保持正常 [1] * 这是SAMR首次对携程集团正式启动反垄断调查 [3] * 近年来,中国已将监管范围扩大至在线业务和平台公司,2020-21年修订的反垄断规则禁止了排他性协议,定义了可接受的定价策略,并将监管范围扩大至境外实体 [2] * 在OTA领域,监管机构主要关注促进公平竞争、防止垄断行为(如监管不合理低价和价格一致性)以及保护客户利益(如监管捆绑销售、价格歧视),这与欧美采取的政策类似 [2] * 虽然目前不确定SAMR调查的具体领域,但行业媒体报道称,公司近几个月已因涉嫌“强制排他性协议”、限制交易选择权和不合理的定价限制,与贵州、河南和云南等地的省市级监管机构进行过接触 [3] 历史案例参考与潜在影响 * 根据过往案例研究,反垄断诉讼步骤包括:(1) 界定相关市场;(2) 确定垄断协议的关键指标;(3) 判定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其程度,该过程可能复杂且耗时,可能需要数月才能解决 [20] * 阿里巴巴和美团的反垄断调查案例可供参考:SAMR对阿里巴巴平台“二选一”排他性的调查始于2020年12月24日,于2021年4月10日结案,处以182亿元人民币罚款(按2019年中国营收4560亿元人民币的4%计算),调查持续3.5个月;对美团涉嫌在外卖领域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的调查始于2021年4月24日,于2021年10月8日结案,处以34亿元人民币罚款(按2020年中国营收1150亿元人民币的3%计算),调查持续5.5个月 [21] * 在阿里巴巴案例中,调查宣布后首日股价跌幅最大 (-13%),随后3-4个月在区间内波动直至案件结束;美团股价在5-6个月的调查期内跌幅更大 (-23%),但这可能也反映了新冠疫情相关的消息流影响 [23] * 携程集团股价在1月14日(美国时间)做出负面反应,盘中下跌 -18% (对比纳斯达克综合指数 -2%) [23] * 基于此,在SAMR调查得到澄清或案件解决之前,携程集团股价可能表现出更高的波动性 [23] * 报告未对携程集团的潜在结果发表看法,但指出其对携程集团2026财年国内营收预测为390亿元人民币,作为敏感性分析,国内营收每增减1个百分点,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将影响集团整体盈利约1.2% [22] 公司财务数据与估值 * 当前股价与目标价:TCOM 现价62.78美元,12个月目标价91.00美元,潜在上涨空间45.0%;9961.HK 现价569.50港元,12个月目标价706.00港元,潜在上涨空间24.0% [1] * 市场数据:市值399亿美元,企业价值335亿美元,过去3个月平均日成交额1.49亿美元 [7] * 高盛预测: * 营收:2024年532.94亿元人民币,2025E 620.563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16.4%),2026E 709.078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14.3%),2027E 793.896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12.0%) [7] * EBITDA:2024年170.70亿元人民币,2025E 189.273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10.9%),2026E 220.495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16.5%),2027E 249.996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13.4%) [7] * 每股收益 (EPS):2024年26.20元人民币,2025E 46.30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76.8%),2026E 31.43元人民币 (同比下降32.1%),2027E 34.72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10.5%) [7] * 估值比率:基于2026E每股收益,市盈率 (P/E) 为13.9倍,接近其历史交易区间 (12-20倍) 的低端 [7][23] * 自由现金流收益率:2025E 为12.7%,2026E 为8.5% [7] * 投资论点:给予买入评级,基于 (1) 在低线城市渗透率提高和新内容战略推动下持续获得市场份额;(2) 海外业务带来的上行空间;(3) 酒店每间可售房收入 (RevPar) 潜在提升带来的EBITDA上行空间;当前估值低于中周期市盈率,认为要求不高 [33] * 目标价设定方法:基于分类加总估值法,核心旅游业务按2026E 20倍市盈率估值,联营公司按高盛目标价或当前市值估值 [34]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历史反垄断相关事件及股价表现:列举了自2015年以来包括商务部、中国消费者协会、民航局及SAMR等机构涉及公司的多次调查或干预事件及其短期股价影响 [24] * 关键下行风险:鉴于其在中国OTA行业的主导地位,监管风险、竞争超预期加剧、出境游复苏慢于预期 [34] * 高盛与公司的关系披露:高盛在报告发布前一个月末持有公司超过1%的普通股;在过去12个月内从公司获得投资银行服务报酬;预计在未来3个月内寻求或获得投资银行服务报酬;与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存在投资银行服务、非投资银行证券相关服务及非证券服务等客户关系;为公司的证券做市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