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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可共享外债额度
金融时报· 2025-07-01 11:09
融资租赁母、子外债额度共享,不仅为融资租赁公司打通了跨境融资渠道,更丰富了跨境金融服务的内 涵。这一制度或业务创新,显示出我国金融开放的实践智慧——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打破资本流动壁垒; 通过制度型创新突破,补齐跨境金融服务短板,成为推动金融开放协同发展的重要支点。 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试点是跨境金融服务的举措之一,是指融资租赁子公司在自身外债额 度不足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母公司尚未使用的外债额度借用外债,从而进一步拓宽融资租赁公司子公司 的融资渠道。相关资料显示,2020年,上海某租赁企业办理了业内首单外债额度共享业务,通过该创新 业务,融资租赁企业共享母公司外债额度,为自贸区内企业借用外债开辟了新渠道,为企业跨境融资提 供了极大便利。 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外债额度共享有助于融资租赁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境 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飞机、船舶、高端设备等标的物动辄千万元乃至上亿 元,单靠自有资金只能是杯水车薪。在政策试点实施前,融资租赁单机或单船项目公司(SPV)常因注册 资本不高,导致可借用的外债额度较低,不足以购买飞机、轮船等大型标的物。从2024年浙江省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