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301关税
搜索文档
Expeditors International of Washington (NYSE:EXPD) Update / briefing Transcript
2026-02-24 05:02
关键要点总结 涉及的机构与会议性质 * 会议主办方为**Expeditors International of Washington (EXPD)**,一家物流和海关经纪公司[1] * 会议形式是为其客户(进口商)举办的网络研讨会,主题聚焦于美国最高法院关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关税裁决的影响及后续应对[2] * 会议主要发言人为该公司的海关业务专家:全球政府外联总监Brenda Smith、美洲海关运营总监Stephanie Holloway、高级海关顾问Ted Henderson[13] 核心事件:最高法院裁决及其直接影响 * **裁决结果**:2026年2月20日(周五),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的裁决认定,总统无权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24] * **法律依据**:多数意见(由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撰写)认为IEEPA法规文本本身未授权总统以应对“异常或特殊威胁”为由征收关税[25] * **裁决影响范围**:所有基于IEEPA征收的关税立即无效,包括: * 针对中国、墨西哥、加拿大、香港的**芬太尼相关关税**[22][27] * 针对巴西(40%特定关税)和印度(25%关税,但已于几周前取消)的关税[23][27] * **全球范围的10%互惠关税**[22][27] * **生效时间**:特朗普总统已发布行政命令,终止IEEPA关税,生效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周二)东部标准时间凌晨00:01**[28] * **已缴关税退款问题**:最高法院裁决**未要求**对进口商已支付的IEEPA关税进行退款,也未建立退款机制,这是进口商面临的关键不确定性[29][30] 政府的替代关税方案与未来行动 * **新关税工具**:裁决后,政府立即宣布将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征收新的全球关税[31] * **新关税细节**: * 初始税率:**10%**(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称将提高至15%,但截至会议时尚未有官方行政命令确认)[32] * 法律依据:第122条授权总统在存在“庞大且严重的国际收支赤字”时征收关税[38] * 限制:税率最高不超过**15%**,有效期最长**150天**(至2026年7月24日),除非国会延长[39] * 生效时间:**2026年2月24日东部标准时间00:01**,适用于此后进口的所有商品[41] * **其他潜在工具**: * **《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一项古老且近一个世纪未使用的权力,允许总统在外国歧视美国商业时征收最高**50%**的关税,且实施流程可加速[51][52] * **新的301调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计划对主要贸易伙伴启动一系列新的301调查,可能涉及工业产能过剩、强迫劳动、歧视美国科技公司等领域[34][54] * **现有232调查**:多项已启动但未解决的232调查可能加速并导致新的关税活动[55] * **未被影响的现有关税**:基于**301条款**和**232条款**的现有关税**不受**此次最高法院裁决影响,将继续有效[28][45] 进口商的实操应对建议 * **IEEPA关税退款权利保护**: * **未清关条目**:在海关发布明确指引前,**不要**贸然提交报关单更正(PSC),以免因操作错误丧失退款资格[62][63] * **已清关条目**:需在清关后**180天内**及时提交抗议,以保护退款权利。建议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但若临近截止日期应果断提交抗议[64][65] * **法律途径**:进口商可与法律部门探讨直接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提起诉讼的选项,从关税颁布起有**2年**时间决定[65][66] * **信息整理**:通过ACE系统报告,全面梳理所有受IEEPA影响的条目(芬太尼、互惠关税、巴西、印度等),并按清关状态分类[69] * **新关税环境下的短期应对**: * **过渡期豁免**:存在一个极短的“在途货物”豁免窗口,仅适用于在**2月24日00:01前已装船**(指母船)且能在**2月28日00:01前完成报关**的**海运货物**[42][43][74] * **税率变化评估**:多数国家/地区的总税率将因IEEPA取消而**下降**,但日本、韩国等此前享有特定安排的国家/地区税率可能因新关税**叠加**在最惠国(MFN)税率上而**上升**[75] * **具体案例**: * **中国**:IEEPA芬太尼关税和互惠关税取消,但将被第122条关税(10%或15%)取代,与现有的301关税等叠加[76] * **越南**:原有的IEEPA互惠关税将被第122条关税取代[77] * **加拿大**:非美墨加协定(USMCA)商品:IEEPA芬太尼关税(35%)取消,被第122条关税取代;USMCA商品:对芬太尼和第122条关税均有豁免[78] * **长期战略考量**: * 认识到第122条关税的**临时性**(最长150天),并为可能接踵而至的**更持久的301或232条款关税**做好准备[79] * 重新评估供应链策略,包括降低完税价格、供应商多元化、关税工程、关税退税等[79] 其他重要但可能被忽略的内容 * **国际反应**:主要贸易伙伴反应相对低调,视其为美国内政。但欧盟议会表示将重新审视已与特朗普政府达成的条款[47] * **国会角色与动向**:国会两院对最高法院重申其在关税问题上宪法权威表示欢迎。预计将通过加强监督而非立法来介入。退款问题将是国会关注焦点,已有议员提出要求海关在**90天内**完成退款的立法草案(但通过可能性低)[49][50] * **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运营现状**:CBP多数人员目前处于无资金支持(未获薪酬)的工作状态,但仍需处理复杂的系统更新以实施关税变更[34] * **最低免税额政策**:此前特朗普政府取消低价值货物免关税(de minimis)待遇的行政命令**仍然有效**,未被此次最高法院裁决推翻。未来这些货物将适用新的第122条关税[44] * **已征收关税总额**:自2025年1月以来,基于IEEPA征收的关税总额估计约为**1750亿美元**[58] * **退款诉讼集中地**:所有IEEPA关税相关的退款案件管辖权均归**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该法院已冻结了此前提交的多项退款诉讼,等待事态发展[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