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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审理首例涉嫌拒绝、阻碍证监局工作人员依法调查案
贝壳财经· 2025-05-20 10:44
案件背景 - 北京金融法院审理首例因拒绝、阻碍证券监管机构调查引发的行政处罚二审案件 [2] - 案件涉及上诉人冯某诉广东证监局、证监会责令改正、罚款及行政复议、行政赔偿 [1] 案件经过 - 2023年5月29日至11月14日,广东证监局调查人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冯某配合调查,但冯某拒不配合 [4] - 2023年11月14日,调查人员上门调查时,冯某暴力殴打调查人员并抢夺执法记录仪 [4] - 冯某申辩称殴打行为是过激反应,并非故意阻碍调查,且事先不清楚需配合调查 [5] 处罚决定 - 广东证监局认定冯某行为违反《证券法》,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 [6] - 证监会复议维持处罚决定,一审法院驳回冯某诉讼请求 [6] - 冯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上诉 [6] 庭审情况 - 二审庭审围绕处罚决定合法性、复议决定合法性、冯某是否构成阻碍调查等焦点问题进行 [6] - 广东证监局二级巡视员刘杰出庭发表意见,强调依法打击证券违法行为同时保护当事人权益 [7] 司法实践 - 北京金融法院积极推动行政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金融监管法治化 [8] - 该做法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提升监管水平、服务国家金融战略方面发挥作用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