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o-tiered U.S. tax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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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other two-tiered U.S. tax system: How pass-through businesses let the ultra-wealthy dodge federal taxes
Equitable Growth· 2026-04-15 16:00
文章核心观点 - 美国联邦税法中存在一个被忽视的双层税收体系 其核心区别在于C型公司和穿透实体公司的税收待遇差异 而非巴菲特曾指出的资本利得与普通收入的区别[2][9] - 该体系导致规模与复杂度相似的企业因法律结构不同而税负迥异 大型复杂的穿透实体公司通过伪装成小型企业享受极低税率 加剧了税收不公和经济效率低下[12][20] - 政策改革方向在于区分真正的“小型企业”与大型复杂穿透实体 并对后者按C型公司征税 以实现税收公平、增加财政收入并促进更公平的经济增长[12][20][24] 税收体系差异分析 - **C型公司税收**:以巴菲特旗下的伯克希尔·哈撒韦为例 作为C型公司需缴纳21%的企业所得税 尽管实际税率因抵扣和避税策略而低于法定税率[4] - **穿透实体税收**:以迈克尔·布隆伯格旗下的彭博社为例 作为合伙制穿透实体 公司层面不直接缴纳企业所得税 利润直接计入所有者个人报税表[6] - **实际税负对比**:根据经济学家估算 巴菲特2018年对82亿美元经济收入的总税率约为18.4% 而布隆伯格在2014-2018年间的平均有效联邦税率仅为1.3%[5][8] 穿透实体的税收优势与影响 - **税收漏洞利用**:穿透实体可利用合格商业收入扣除条款等复杂会计策略大幅减税 例如布隆伯格在2018年仅因该条款就节省了6800万美元税款[7] - **收入高度集中**:穿透实体收入高度集中于美国收入分配顶层的1%人群 但这部分超高净值人群在针对富人的税收公开辩论中很少被提及[10] - **结构复杂性与隐蔽性**:大型复杂合伙制穿透实体通常涉及数十个独立法律实体层层嵌套 这种复杂性有助于隐藏最终所有者身份、增加国税局审计难度并可能便利资金转移至海外[19] “小型企业”的政治叙事与现实 - **政治盾牌**:每当政策制定者试图对富有的穿透实体所有者增税时 “他们是小型企业”的叙事便会出现 声称这会损害美国经济引擎和就业创造者[15] - **现实错位**:尽管许多小型企业确实采用穿透实体结构 但绝大部分穿透实体收入并非流向普通创业者 而是流向大型私有控股集团、私募股权基金、对冲基金、房地产投资工具和风险投资公司[16] - **收入性质变化**:随着收入等级提升 穿透实体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越来越高 且越来越像投资收入 而非小型企业主支付工资和维持运营的利润[16] 政策改革路径与潜在效益 - **核心方案**:区分真正的“小型企业”与大型复杂穿透实体 并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复杂企业按C型公司纳税[12][20] - **经济效益**:经济学家估计 完全平等的税收待遇可使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8%[21] - **财政收入**:将大型穿透实体纳入美国公司税体系后 任何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提高都将统一适用 而不会让穿透实体所有者完全规避[23] - **政治可行性**:该方案历史上曾获得两党支持 布什和奥巴马政府时期的专家委员会均推荐过此类统一商业税收处理方式[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