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ban Land Use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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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更正维护操作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6 22:32
宁波市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更正操作指南 - 宁波市2025年度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缴纳期限为202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3] - 纳税人需在2026年3月1日前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完成已有房产、土地税源信息的修改 [3] - 税源更正有两种主要方法: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申报更正与作废”路径进入,或直接在电子税务局搜索栏搜索“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 [5] - 查询到《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后,需点击“更正”进入明细表,分别对土地和房产的税源基本信息及应税明细进行补录或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5][6][8][10] - 对于拥有不动产权证的纳税人,必须在“不动产单元号”栏次填报符合规则的不动产单元号 [5] - 必须规范填报的关键信息包括:占用土地面积、土地取得时间与方式、土地性质;房屋坐落地址、房产取得时间、建筑面积、房产原值,以及若有出租则需填报出租房产原值与面积 [5] - 税务机关会定期监测税源数据质量,对未采集或采集不规范的信息将通知纳税人更正 [5] - 税源维护数量较多的纳税人需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操作 [12]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 -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多项税收优惠 [18][19] - 核心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19][20][21] - 该减半征收政策可与个体工商户享受的其他现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22] - 重点群体创业税费减免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持证人员在从事个体经营时,自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24][25][26] - 退役士兵创业税费减免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28][30][31] -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33][34] -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36][37] - 个体工商户从事特定行业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9][40][41] - 办理2025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43] 其他涉税事项公告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等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铁路运输企业通过铁路客票系统办理境内旅客运输售票、退票、改签业务时,可开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