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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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协同、全链条发力” 厦门自贸片区一批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创新成果发布
人民网· 2025-10-13 18:48
制度创新核心举措 - 发布《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开展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制度创新的若干措施》,从制度协同、司法支持与服务配套等多维度提出具体举措,构建"司法、行政、行业"三方协同的涉外仲裁机制 [2] - 推出全国第一个聚焦海事领域的《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纳入"海事调解+仲裁"、专家参与等创新实践,并探索早期驳回、紧急仲裁员程序等国际前沿机制 [3][5] - 创设全国首创海事公益仲裁员制度,发布第一批《海丝推荐公益特别仲裁员名册》和《海丝公益海事特别仲裁员服务办法》,揭牌"海丝公益海事仲裁员之家暨共享专家库" [6][10] 实践成果与行业影响 - 成功落地全国首批特别仲裁条款效力确认案件及全国首个(批)公益海事特别仲裁案例,形成"规则制定-实践推广-司法保障"的全链条创新 [1][6][9] - 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先行区已集聚90多家境内外机构,包括中国海仲、中国贸仲等,服务范围覆盖100余个国家和地区 [9] - 企业代表认可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具有灵活、节省成本的优点,并表示将积极在行业内适用并推广,特别是在海员外派协议中引入解纷条款 [7] 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 - 选择在涉外仲裁尤其是海事仲裁领域重点突破,旨在解决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争议解决效率低、规则适配难、成本高"的痛点,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 [2] - 依托"海丝核心区、自贸试验区、法务先行区"等多区叠加优势,发挥得天独厚的港口资源和完善的海事司法、行政体系,实现"1+1>2"的协同效应 [1][2] - 目标是通过持续创新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为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贡献经验与力量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