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开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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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方面发力,德州持续推进公共数据“应开放尽开放”
齐鲁晚报网· 2025-07-14 22:23
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核心观点 - 德州市连续三年位列全国地级市开放数林指数评估第一位 [1] - 通过健全制度、升级平台、夯实数据基础、深化应用四方面推动公共数据"应开放尽开放" [1][2][3] 制度保障体系 - 率先在全省启动公共数据立法 将《德州市公共数据条例》列入人大立法议题 [1] - 制定《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新出台《开放管理办法》提供制度依据 [1] 平台服务能力 - 构建"1+12+N"一体化大数据平台 建成12个县级节点 实现五级数据贯通 [2] - 接入市县自建业务系统240个 累计汇聚数据258亿条 [2] - 开放平台提供全流程线上服务 支持多维度分类查询及数据纠错等功能 [2] 开放数据基础 - 连续三年发布《公共数据开放计划》和清单 优化目录、格式等要素 [2] - 已开放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等21个领域66亿条数据资源 [2] 数据融合应用 - 打造开业选址、暖心蜂巢等惠企利民场景 形成可复制的"德州经验" [3] - 获批7个省级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 支持高校、企业开展数据研究与应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