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玻璃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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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对华保温瓶反倾销日落复审无措施结案
快讯· 2025-06-27 15:48
阿根廷对华保温瓶反倾销日落复审结果 - 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5年第835号公告,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不锈钢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的反倾销调查 [1] - 同时终止对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玻璃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的反倾销调查 [1] - 不再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 涉案产品范围 - 不锈钢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南共市税号为9617.00.10 [1] - 玻璃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南共市税号为9617.00.10 [1] - 产品容量均限定为小于等于2.5升 [1] 政策影响 - 中国保温瓶出口企业将恢复对阿根廷市场的正常贸易 [1] - 涉案产品包括不锈钢和玻璃瓶胆两种类型的保温容器 [1] - 南共市税号9617.00.10项下的相关产品贸易限制解除 [1]
阿根廷对华保温瓶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快讯· 2025-06-27 13:52
阿根廷终止对中国保温瓶反倾销措施 - 2025年6月26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公告终止对原产于中国容量≤2.5升的不锈钢/玻璃瓶胆保温瓶的反倾销措施及调查 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9617 00 10 [1] - 本次裁决为第四次日落复审的否定性终裁 标志着持续25年的反倾销措施正式结束 [1][2] 反倾销历史追溯 - 玻璃瓶胆保温瓶:2000年10月启动调查 2001年10月实施措施 历经2007/2014/2019年三次复审延长 [2] - 不锈钢瓶胆保温瓶:2002年7月启动调查 2004年1月实施措施 历经2006/2013/2019年三次复审延长 [2] - 2024年4月应阿根廷企业LUMILAGRO S A申请启动第四次复审调查 [2] 涉案产品范围 - 覆盖两类保温容器:不锈钢瓶胆和玻璃瓶胆 容量均≤2 5升 西班牙语描述明确包含等温容器(recipientes isotérmicos)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