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沟系列白酒
搜索文档
制售假冒“汤沟”酒 犯罪链条六人全部获刑
扬子晚报网· 2025-11-07 22:25
连云港开发区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谢某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非法制造 注册商标标识罪;赵某、李某销售非法制造的标识,情节严重,构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孙某在假酒上使用假冒商标,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而王某、徐某明知是假酒仍进行销 售,情节严重,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院依法判处谢某等六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刑 期,并处罚金共计100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该案主审法官指出,本案呈现"链条化"特点,从标识制造到假酒产销,各环节紧密配合。法院根据被告 人的销售数额、假冒商标标识的件数以及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等情况,依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本 案各被告人依法予以严惩。 法官普法 宿迁沭阳一处偏僻民房内,"汤沟"酒包装材料堆积如山,几乎淹没了狭小的空间。几名人员匆忙搬运标 识、灌装白酒、接听订货电话——这里并非正规酒厂,而是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假酒制造窝点。 案情速递 2021年底至2023年7月,孙某(以下均为化名)租用民房设立制假作坊,从谢某处购买非法制造的"汤 沟"等商标标识,并通过赵某、李某采购非法制造的酒箱、内盒等包装材料,生产假冒的"汤沟"系列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