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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鸟用毒,小鸟用捕”,怎么治?
人民网· 2026-02-14 20:2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多地存在针对野生鸟类(包括珍贵、濒危物种)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贩卖和消费的黑色产业链,该产业链在严厉打击下仍禁而不绝,对鸟类种群和生态平衡构成严重威胁 [2][3][8] - 消费端的畸形需求(如食用“野味”、猎奇炫耀)是驱动非法猎售链条的源头动力,而现有法律对仅消费未收购的行为处罚力度有限,导致“抓售不抓食” [8] - 相关部门正通过专项行动(如“平安原野—2025”)、多部门联合执法及社会共治等方式,致力于斩断“捕售运销”黑链,并探讨优化法律、标准及巡护机制 [10][11][12] 非法猎售现状与案例 - 2025年12月,江西鄱阳湖湿地发生疑似毒杀鸟类事件,现场发现多具鸟类尸体,5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2][3] - 辽宁大连警方侦破一起非法猎捕、收购、贩卖国家一级保护鸟类黄胸鹀的特大案件,揭示了从猎捕、收购、转运、育肥到分销的完整链条 [5] - 在大连案件中,黄胸鹀的上游收购价不足10元,但端上餐桌后售价可达数百元,存在巨大牟利空间 [8] - 截至2025年12月3日,全国公安机关在“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中立危害鸟类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66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900余名 [10] 猎捕手段与工具 - 非法猎捕主要采用“大鸟用毒,小鸟用捕”的方式,包括使用毒饵和“雾网”(捕鸟网)[3][5] - 捕鸟网(雾网)线条细密有弹性,长约20至30米,网眼长宽约1.5厘米,鸟类撞入后无法飞行 [5] - 市场上存在防鸟网与捕鸟网概念被商家模糊的情况,可能导致消费者购买使用后造成意外伤害 [7] - 猎捕工具低价易得、布设简单(如竹竿和雾网),降低了犯罪门槛 [9] 产业链条与交易模式 - 非法产业链条包括猎捕、收购、转运、育肥、分销等多个环节 [5] - 交易模式隐蔽,各环节常采用现金交易以规避转账记录,上下游层级间单线联系,互不相识,增加破案难度 [9] - 部分野味店经营隐蔽,需对暗语才能进入,鸟类被单独存放以逃避检查 [9] 驱动因素与法律挑战 - 消费端的畸形观念(如认为“野味”滋补、用于猎奇炫耀)催生了野生鸟类的食用和娱乐需求,是非法猎售的源头驱动力 [8] - 现行法律在消费环节主要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以行政处罚为主;刑事追责需以“非法收购”为要件,对“仅食用未收购”的消费者缺乏明确刑事处罚规定,导致难以从根本遏制需求 [8] 生态影响与物种数据 - 中国有鸟类1505种,其中具有迁徙习性的有800多种 [11] - 非法集中猎捕不仅威胁目标鸟类种群,“雾网”等无差别猎捕工具还会伤害其他迁徙鸟类,影响整个迁徙鸟类群落,破坏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平衡 [11] 治理行动与优化建议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17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重点包括保护活动、专项打击和宣传教育 [11] - 优化建议包括:强化消费端的刑事责任并厘清组织者责任;制定防鸟网与捕鸟网的国家标准以区分管理 [12] - 针对巡护力量不足问题,建议识别候鸟重点停歇区域,联合居民、志愿者、科研人员、观鸟爱好者等社会力量协同巡护 [12] - 建议强化环保组织与志愿者的“网格化”功能,通过奖励激励参与,并搭建线索共享公示共治平台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