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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景田庆军:容量电价机制将重塑储能商业逻辑
政策核心内容与意义 - 2026年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114号文件),首次从国家制度层面明确新型储能的容量价值,并以“同工同酬”为核心原则,将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正式纳入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 [2] - 该文件的出台标志着独立新型储能完整收益版图成型,形成了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电价三大收益板块协同发力的格局,为产业可持续发展筑牢收益根基,2026年成为独立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元年 [2] 行业背景与政策出台必要性 - 2026年初,储能行业呈现矛盾态势:市场热度高涨、企业备案积极、各省鼓励政策频出,但自2025年10月起,受原材料涨价影响,储能投资成本较2024年低点已增长30%以上,收益率面临严峻挑战 [5] - 国内供需关系严重失衡,产能锁定困难,短期供需失衡可能引发盲目扩产,导致未来出现严重的产能过剩和恶性竞争,成本上涨与收益预期不明朗正迫使部分集成商压缩成本,可能忽视质量和安全 [5] - 国内真正成熟的储能商业模式依然稀缺,过往的部分投资决策缺乏足够的理性支撑,因此“114号文件”的出台恰逢其时,为行业提供了核心的制度保障 [5] 政策的直接影响与价值 - “114号文件”最直接的影响在于完善了商业模式并确立了收益的确定性,容量电价相比波动较大的辅助服务和现货市场,是最具确定性的“压舱石”收益 [5] - 据平均价差0.3元计算,容量电价收益预计提升30%左右,相当于为储能提供了“保底”收益,基本能够覆盖银行利息成本,将极大地提振资本市场投资信心 [6] - 政策将有效盘活国内现有的200 GW存量资产,防止其因收益不确定而沦为不良资产,并为2035年新能源装机达到36亿千瓦(3600 GW)的宏伟目标奠定了调节资源的基础 [6] - 过去各省对储能定位模糊、政策不连续导致行业发展不均,现在通过容量电价机制,储能的定位得以清晰,成为支撑新能源规模化发展的关键支柱 [6] 对行业竞争与技术的引导 - 政策有助于引导行业从低水平的“价格内卷”转向高水平的“价值竞争”,将储能的质量、安全与价值创造能力紧密绑定,未来的后评估机制将引导市场回归产品本质 [7] - 政策为锂电池、压缩空气、液流电池及火电灵活性改造等各类技术路线提供了统一、公平的竞技平台,只要能对系统调节做出实质贡献,均按同一标准衡量,将推动技术领域的百家争鸣 [7] - 具体到各省标准,甘肃测算的容量电价折合度电收益每年可达0.2元以上,宁夏在2026年有望达到0.1元左右,湖北约为0.06元,这些数据相当于为储能增加了约0.1元的充放电价差,为电站的投资回收提供了清晰的财务边界 [7] 政策实施需关注的潜在问题 - 需防范“资源圈占”风险,政策发布后已有省份出现备案潮,需警惕企业盲目圈地、占而不建,最终导致核心节点资源浪费 [8] - 需关注新旧政策的有序衔接问题,部分地区原有的地方政策可能优于国家标准,如何确保政策连续性而不冲击存量资产的收益模型需要审慎考量 [8] - 需警惕收益“此消彼长”的风险,防范容量电价引入后,地方是否会人为收窄现货市场价差或调频市场收益,如果新机制的建立伴随着原有市场化收益的萎缩,储能的整体投资价值仍将受损 [8]
推动新型储能产业迈向更高水平
科技日报· 2025-05-12 08:45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 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清洁能源系统,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稳步推进[1] - 储能是解决可再生能源规模化消纳和稳定输出的重要技术手段,是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要素[1] - 新型储能包括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飞轮储能等,具有建设周期短、布局灵活、响应速度快等优势[1] 新型储能行业发展特征 - 截至2024年底,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量首次超越抽水蓄能,成为电力系统中第二大灵活性调节资源[2] - 我国已投运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达到137.9吉瓦,同比增长59.9%,其中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达到78.3吉瓦,功率规模同比增长126.5%[2] - 截至2024年底,我国累计注册储能相关业务企业超过28万家,2024年新增注册企业8.9万家,行业新增企业数量创新高[3] 新型储能技术发展 - 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飞轮储能等技术路线在商业应用规模上不断实现突破[3] - 锂离子电池在新型储能中占比较高,非锂储能技术应用逐渐增多,产业化进程加速[3] - 压缩空气储能向更高功率规模等级方向加速发展,新增项目功率规模向三百兆瓦级及以上发展[3] 新型储能发展面临的挑战 - 技术水平尚不能满足应用要求,部分核心技术尚未完全掌握,如电化学储能的耐高温隔膜材料制备技术、电池修复与回收再利用技术等[4] - 市场和价格机制尚不完善,全国性的储能价格机制还未形成共识,新型储能行业市场和价格机制尚不足体现其多重价值[4] - 技术标准体系和行业规范不健全,检测认证不充分,新型储能项目准入和评价标准不完善[5] 促进新型储能发展的建议 - 强化新型储能技术创新,持续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示范,构建新型储能科技创新与技术储备体系[6] - 制定可持续的市场发展机制,完善新型储能相关价格机制,出台支持新型储能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6] - 健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推进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与标准协同发展,构建检测认证体系[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