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0005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8月)
岭南控股(000524)2024-08-27 20:23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 - 平等性原则:公司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2] -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2] -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2]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 公司应当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4] - 公司应当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由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3] -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4] - 公司可以安排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同时应当合理、妥善地安排活动[5] - 公司可以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交流公司情况,回答问题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5][11] -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14][15][16]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22]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配备专门工作人员[23] - 公司可以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24]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25][26] - 公司应当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培训[27] - 公司应当记入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