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制定依据与目的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形成服务投资者文化、促进公司整体利益与股东财富增长、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改善公司治理 [2][3]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与原则 - 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增进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2] - 原则有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信用、互动沟通 [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企业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投资者诉求处理、面临风险和调整及其他相关信息 [3] - 方式包括通过公司官方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等形式建立沟通机制,充分利用网络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3][4] 管理职责与人员要求 - 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具体事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事务 [2][4] - 从事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素养、专业知识结构、沟通协调能力,全面了解公司及所处行业情况 [4] - 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其他部门及子公司有协助义务 [4]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管理平台、保障股东权利、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统计分析投资者情况及开展其他活动 [4][5] 信息披露与活动规范 - 应披露信息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不得在非指定场所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 [4] - 业绩说明会等结束后及时披露主要内容,建立公司网站专栏,设立咨询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与投资者交流,答复和反馈情况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 [5] - 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参观座谈等提供便利,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召开说明会或路演 [5][6] - 建立活动档案制度,活动中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发布误导性信息等违规情形,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活动 [6] - 委托发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需注明委托字样,相关情形发生时及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发布应披露信息及时报告并正式披露 [6][7] 制度相关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解释 [7]
华荣股份(6038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