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主要安排 - 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上市后信息披露多方面内容及管理人员责任义务,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 [1]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主管,证券部门负责日常事务 [2] - 投资者关系工作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六方面 [2]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等十二种 [3] - 资本运营部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徐志博,联系电话(0319)8178 099 [3] - 未来资本运营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通过规定渠道做好信息披露和沟通工作,平等对待投资者 [4] 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 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章程制定,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方案经董事会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5]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 [5] 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累积投票制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按章程或决议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及以上时应当实行;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每一股份表决权数与应选人数相同且可集中使用;董事会告知候选人员简历和基本情况 [7]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结果 [8] 网络投票方式安排 - 股东大会设现场会场,同时提供网络或其他形式便利股东参会,参会均视为出席 [9] 征集投票权的安排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需充分披露投票意向,禁止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10]
上大股份(301522) -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