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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 -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301606绿联科技(301606)2024-07-04 21:3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 - 设立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投资者关系活动 [2] - 未来将依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开展投资者关系构建、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投资者权益 [3] 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 董事会应详细分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收支计划,拟订分红方案 [4] - 独立董事有权对现金分红方案发表意见,董事会应记录并披露未采纳的理由 [4]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保障其表达机会 [4] - 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应披露原因及留存收益用途 [4]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等 [5] 股东投票机制 - 公司建立了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网络投票制等股东投票机制 [6]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 [7]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时,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 [7] - 公司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通过网络投票视为出席 [9]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