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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 -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长联科技长联科技(SZ:301618)2024-09-12 20:47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落实安排 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 信息披露需经部门核对申请、董秘合规审查、董事长或授权代表核查签发、监事会审核(监事会相关文件)、董秘发布等程序 [2] - 重大信息报告:董监高、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及时报告,董秘分析判断并按规定披露 [2][3]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秘审核并通报相关人员 [3]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秘组织披露,相关人员关注进展 [3] 投资者沟通渠道 - 沟通方式包括股东大会、网站、分析师会议等 [4] - 发行人董秘办负责信息披露和解答投资者问题,负责人为幸勇,提供了住所、电话、传真、网址、邮箱等联系方式 [4][5] 未来开展规划 - 基本原则:充分披露、合规披露、投资者机会均等、诚实守信、高效低耗、互动沟通 [6] - 工作内容: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重大事项、企业文化建设及其他相关信息 [7][8] 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 [9] - 股东大会审议前与股东沟通,听取中小股东意见 [9] - 特殊情况无法按既定政策分配需披露原因和独立董事意见 [9]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详细论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 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累积投票机制 - 董事、监事选举(选举一名除外)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 [1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单独计票并公开结果 [11] 网络投票方式 -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可变更地点但需提前公告说明,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12] 征集投票权规定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投票,需披露征集文件,禁止有偿征集,违规需担责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