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000681) - 2016年5月1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登记表(一)
公司业务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为整合全球视觉内容资源,拥有国内最大的PGC视觉内容互联网版权交易平台(vcg.com),为媒体、企业、创意制作等客户提供视觉内容版权授权和视觉营销服务 [2] - 客户使用图片的期限:编辑类图片一般是一次性使用,商业类图片按合同约定 [2] - 公司员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内容运营、技术研发、销售服务等,公司有少量全职摄影师,大部分图片由供应商及15000名签约摄影师提供 [2] 行业市场情况 - 互联网技术革新推动传媒行业巨变,传媒业边界模糊,内容分发渠道从PC时代的门户网站延伸到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社交、个性化智能推荐、搜索等应用 [3] - 传媒行业与IT、电信、电子商务等传统产业的交叉越来越多,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市场 [3] - 图片、视频等视觉内容正受到消费者青睐,国内版权环境逐步改善,行业迎来黄金发展时期 [3] - 国家政策打击盗版使得企业违法成本上升,版权价值提升激发了权利人的版权意识 [3] 公司项目与业务拓展 - 公司参与“12301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推动旅游公共信息的采集与发布、旅游产业监管信息的采集、景区游客承载量统计与预警等功能集成在互联网平台上 [3] - 2015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文化参与唱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定向增资扩股,唱游公司成为“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项目公司 [4] - 视觉星动是公司新成立的公司,顺应视频直播的网络发展趋势,依托公司娱乐资讯视频优势,与新兴网络视频直播平台合作,成为国内娱乐内容直播视频的主要IP品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