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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300346) - 2022年11月2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300346南大光电(300346)2022-11-23 19:12

公司业务与产品 - 公司是从事先进电子材料生产、研发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分为先进前驱体材料、电子特气和光刻胶及配套材料三个板块,目前主要收入来自先进前驱体材料和电子特气 [1] - 公司主要精力是从事ArF光刻胶产业化,袁磊团队目前正在研发和产业化的也是ArF光刻胶 [2] - 公司ArF光刻胶产品分别通过一家存储芯片制造企业和一家逻辑芯片制造企业的验证,多款产品正在多家客户同时进行认证 [4] - 年产45吨半导体先进制程用前驱体产品产业化项目预计建设期为1年,生产期14年,静态投资回收期为4.09年,市场前景良好 [2] - 子公司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规划为年产7200T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正在按规划有序推进 [2] - 光刻胶主要检测设备(如光刻机)已经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常投入使用 [2] 可转债相关问题 可转债基本信息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存续期为6年,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8] - 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5%,第五年2.3%,第六年3.0% [8] - 初始转股价格为34.0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8] - 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8] - 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 - [8] 可转债交易与赎回 - 可转债上市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5] - 在转股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5] 可转债风险与收益 - 可转债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投资者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3] - 若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本次可转债到期未能实现转股,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增加公司资金压力 [5] 可转债发行与配售 - 本次可转债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9] - 本次发行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按每股1.6552元比例进行配售,原股东在参与优先配售后,仍可参与网上申购 [4][7] - 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370346”,申购名称为“南电发债”;配售代码为“380346”,配售名称为“南电配债” [7] -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是11月23日 [7]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8] 可转债其他问题 -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2] -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2] -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等多种情形时,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4][5] - 网上申购不需要冻结资金 [5] -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6] - 发行完成后需办理登记及上市申请,待上市申请办理完成后,公司会发布上市公告,后续即可交易 [6] -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 [7] - 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转股股数 = 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7] - 中签率受老股优先配售数量,总申购量等因素影响,无法提前预测,请以登记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7] - 公司将于2022年11月28日刊登网上中签结果 [7] -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7] - 公司结合目前的市场行情及公司债券信用评级结果等实际情况制订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利率 [8] -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118元/张价格(含最后一年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8] - 根据承销协议,认购不足部分将由主承销商包销 [8] 公司财务与经营情况 分红情况 - 2019 - 2021年度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分别为1,200.80万元、1,610.26万元和2,091.28万元,占各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1.83%、18.51%和15.35%;2019 - 2021年度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2019 - 2021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52.85% [3][10] 非经常性损益 - 2019 - 2021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819.45万元、8,489.88万元和6,580.66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3.07%、97.57%和48.31%;公司各期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及政府补助构成;公司扣非净利润在2021年较上年增长了3,225.70%的基础上,今年前三季度又实现了80.56%的增长 [10][11] 毛利率与费用率 - 2019 - 2021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3.87%、41.09%和43.42% [11] - 2019 - 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6,673.38万元、23,192.81万元和19,798.0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77%、38.98%和20.11% [11] -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工资薪酬、咨询费等构成,上述费用占销售费用比例合计在60%以上;近年来,公司整体销售费用率为6.81%、5.51%、4.65%,呈现下降趋势 [11] 应收账款与资产负债率 - 2019 - 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5,160.83万元、20,419.69万元和29,821.6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17%、34.32%和30.29%;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5名客户主要为上市公司或知名企业,客户信誉度相对较高;近年来,公司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且制定了稳健的会计政策,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11] - 2019 - 2021年,公司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95%、40.94%、42.98%;公司因开展经营需要,各期均有较大金额的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同时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致使期末递延收益金额较大;同时,公司经营业绩快速提升,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致使期末应付款项余额亦随之增加;但总体而言,公司资产负债率仍保持在合理水平 [11][12] 客户情况 - 2019 - 2021年,公司对前五名客户(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的占比情况分别为41.94%、38.37%和39.73%,占比相对稳定;近年来,公司对业务结构进行了积极调整,从以LED客户为主,向IC、LCD行业发展,优化客户结构,转型业务,减少风险 [12] - 公司采用直销与经销并行的销售模式,国内客户主要采取直销模式,海外销售通常采用经销模式;2019 - 2021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合计金额逐期增长,主要客户为泛半导体行业的名列前茅的领先企业或上市公司,质量较高且较为稳定;前五大客户销售合计金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 [12] 公司发展与战略 发展计划 - 公司坚定围绕“为用户提供更安全、经济、绿色的高品质电子材料,成为国内一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材料公司”这一战略目标,坚守“真正的高科技、真正的产业化、真正的全球化”发展标准,践行“安全第一、以客户为中心、以业绩为标准”三项基本原则,聚焦主业,不断发展壮大,力争实现“前驱体材料国际领先,电子特气国内一流,ArF光刻胶成功产业化” [9] 人才激励 - 公司以创业者为本,实行合伙人制度,建立健全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2020年公司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以限制性股票方式实施了股权激励,2022年公司对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以限制性股票方式实施了股权激励 [9] 市值管理 - 市值取决于股本规模和股票价格,从长期来看,公司的价值是股票价格的基础,对价格起决定作用;未来公司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经营风险,夯实公司基本面,提升公司的价值;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 [9] 投资者利益保障 - 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公司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经营风险,夯实公司基本面,提升公司的价值 [9][10] 募投项目情况 项目内容与金额 -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投向4个项目,年产45吨半导体先进制程用前驱体产品产业化项目投资7,000.00万元;年产140吨高纯磷烷、砷烷扩产及砷烷技改项目投资8,000.00万;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200T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投资5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3] 项目进展与主体 - 年产45吨半导体先进制程用前驱体产品产业化项目预计建设期为12个月;年产140吨高纯磷烷、砷烷扩产及砷烷技改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200T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上述项目建设正在按计划进行 [13] - 年产45吨半导体先进制程用前驱体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南大光电半导体;年产140吨高纯磷烷、砷烷扩产及砷烷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椒南大光电;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200T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 [13] 项目前景与意义 - 从先进前驱体材料行业的发展逻辑来看,前驱体材料在半导体产业链国产化的进程中起到关键推动作用;随着半导体的发展,在下游晶圆厂不断扩产的背景下,以半导体前驱体材料为代表的半导体材料作为重要配套材料,其同步推进国产化研发和产线建设的需求愈发迫切;从电子特气行业的发展来看,新兴应用领域强劲需求的带动下集成电路呈持续高速发展趋势,带动电子特气市场规模不断增大;并且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集成电路产业已经是国家振兴的战略性产业,因此支持包括含氟电子特气在内的国产半导体材料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公司需要通过优质的产品质量和优异的性价比赢得更多市场份额 [13]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募集资金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助力公司提升自身的资本实力,增强自身风险防范能力和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