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福耀玻璃(03606)
icon
搜索文档
福耀玻璃:福耀玻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15 17:41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证券代码:600660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 永道中天")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续聘罗兵咸永 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 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关于同 意设立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的批复》(财会函[2012]52号)批准, 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 ...
福耀玻璃:福耀玻璃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第一次修订)
2024-03-15 17:4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促进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发布的《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 (2024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 ...
福耀玻璃:福耀玻璃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3-15 17:41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 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 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李丹。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 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3 年 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罗兵咸永道会 ...
福耀玻璃:福耀玻璃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03-15 17:41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一种信息载体和传播媒介,主要承载了企业在社会责任管理和实 践方面的内容,并架起了企业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的桥梁。 本报告是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建立报告发布制度以来,连续第十 六年度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集团 2023 年度履行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的真实反映。 本报告时间跨度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范围涉及集团总部及所属子公司 在各个利益相关者方面的责任履行情况,考虑到披露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部分信息内容 适当向前后延伸。 本报告的撰写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 市规则》附录 C2 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以下简称"《ESG 报告指引》")、可持 续发展标准委员会发布的《GRI 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以下简称"GRI Standard")、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社会责任指南》 ...
福耀玻璃:福耀玻璃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4年第一次修订)
2024-03-15 17:4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4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强化内部制度建设,明确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联交所")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福耀 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 ...
福耀玻璃:福耀玻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第一次修订)
2024-03-15 17:4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 信自律、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资本市场形象,实现公司价值最大 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 ...
福耀玻璃: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第一次修订)
2024-03-15 17:41
| 第八章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51 | | --- | --- | --- | | 第九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7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57 |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63 |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64 | | 第十章 | | 通知和公告 65 | | | 第一节 | 通知 65 | | | 第二节 | 公告 66 | | 第十一章 |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66 |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66 |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67 | | 第十二章 | | 修改章程 69 | | 第十三章 | | 争议的解决 70 | | 第十四章 | | 附则 70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 市公 ...
福耀玻璃:福耀玻璃董事局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第一次修订)
2024-03-15 17:4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局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以兼任董事局秘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局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局秘书工作细则 (2024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局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局秘书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局秘书一名。董事局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局负责,应当忠实、勤勉地履 ...
福耀玻璃:福耀玻璃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3-15 17:41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证券代码:600660 公告编号:2024-01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拟向全体股东(包括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股(包括A股和H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30 元(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3,392,666,591.60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 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 ...
福耀玻璃:福耀玻璃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洁雯)
2024-03-15 17:41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 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 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