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千(中国)(AJS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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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千(中国)(00538) - 正面盈利预告

2025-08-08 20:22
业绩总结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个月预计扭亏为盈[3] - 2024年同期拥有人应占亏损约720万元[3] - 2025年该期间拥有人应占溢利1000 - 4000万元[3] 盈利原因 - 门店数量增加带动收入增长[3] - 优化运营流程及调整人力架构控成本[3]
味千(中国)(00538) - 截至2025年7月31日之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08-06 19:26
股本情况 - 本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10亿港元[1] - 本月底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为10.9153882亿股[2] - 本月底库存股份数目为0股[2] 期权计划 - 2007年3月8日期权计划本月底结存为0,上月底142万份已失效[3] - 2017年7月13日期权计划本月底结存2592.6万份,与上月底不变[3] 股份变动 - 本月内行使期权所得资金总额为0港元[3] - 本月内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库存股份增减总额为0股[5] - 本月内发行新股数目、自库存转让的库存股份数目为0股[3]
味千(中国)(00538) - 持续关连交易补充特许权协议

2025-07-28 20:46
特许权费调整 - 2025 - 2026年中国内地每家门店月特许权费从3500元降至2500元[7] - 2025 - 2026年香港每家门店月特许权费从7000港元降至5000港元[9] 股权结构 - 重光克昭先生间接拥有重光产业约68.35%权益[12][18] - 董事持股协会持有重光产业约7.45%权益[13] 协议相关 - 2025年7月28日签订补充特许协议,降低2025 - 2026年特许权费[3][5] - 香港及内地特许权协议2006年订立,补充协议2025年7月28日订立[17][20] 董事会构成 - 2025年7月28日公告,董事会含执行董事3人、非执行董事2人、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19]
味千(中国)(00538) - 关连交易续订租约协议

2025-06-30 20:57
股权结构 - 潘女士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47.5%的权益[3][8] 租赁信息 - 续约协议租赁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3][5] - 每月租金573,000元,租赁按金573,000元[5] - 物业可出租面积2,573.24平方米[5] - 续约协议租金较现有租约低约4.5%[6] - 公司续约协议使用权资产未经审核价值约20,215,000元[8] - 集团续约协议使用权资产估计价值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4][8] - 上海领先餐饮有权在延长租期到期后续租不超三年[5] 公司架构 - 集团从事餐厅经营、拉面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和投资控股[10] - 公司执行董事为潘慰女士、潘嘉闻先生及伍美娜女士[14] - 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重光克昭先生及姚逸安先生[14] -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路嘉星先生、任锡文先生及何百全先生[14] 协议情况 - 上海领先餐饮与麒麟不动产2025年6月30日就上海物业订立续约协议[13] - 上海领先餐饮是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13] - 潘女士等就续约协议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9]
味千(中国)(00538) - 自愿公告有关控股股东的受托人变更

2025-06-19 17:46
股权结构 - 公司拥有1091538820股已发行股份[5] - Favor Choice持有480123041股,占已发行股本约43.99%[5] 受托人变更 - 2025年6月18日完成受托人变更[3][4][8] - 2025年6月18日Anmi Holding股本转让给新受托人[8] 其他 - 2025年4月10日豁免新受托人全面要约责任[3][4][11] - 受托人变更不影响公司控制及管理[11]
味千(中国)(00538) - 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2025-05-20 17:46
股份数据 - 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91,538,820股[2] 议案表决 - 省览及采纳财务报表等议案赞成票占比99.851541%[3] - 宣派末期股息议案赞成票占比100%[3] - 重选独立董事等议案赞成票占比不等[3] - 授予董事相关授权议案赞成票占比不同[3]
味千(中国)(00538) - 致非登记持有人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 2024 年年报及股东週年大会通...

2025-04-28 17:03
资料发布 - 公司2024年年报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函已发布,有中英文版,已上传至港交所和公司网站[2][8] 通讯方式 - 2023年12月31日起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未来中英文版将在公司和披露易网站提供,替代印刷本[3][4][9] 非登记股东 - 若想按上市规则收取公司通讯,应联系中介提供邮箱地址[5][10][13] - 未提供有效邮箱或无法收到通知,需主动查看网站[6][10] 印刷本需求 - 想收取印刷本可填回条交股份过户处或发邮件[7][10] 咨询查询 - 对通知函有疑问可工作日9:00 - 18:00致电股份过户处查询[8][10]
味千(中国)(00538) - 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 2024 年年报、股东週年大会通函及...

2025-04-28 17:01
公司信息 - 公司注册地为开曼群岛[1] - 公司股票代码为538[2] 财报及通知 - 发布2024年年报、股东周年大会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2][9] - 通知函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14] 通讯方式 - 2023年12月31日起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3][10] - 未来通讯中英文版将在公司网站和披露易网站提供,替代印刷本[4][10] 股东事宜 - 建议股东扫描回条专属二维码或签署回条交回股份过户处提供电子邮箱地址[5][11] - 未提供有效邮箱地址,或无法收到通讯通知,公司将发印刷版可行动通讯[6][12] - 若想收通讯印刷本,需填回条交股份过户处或发邮件说明,指示有效期1年[7][12] 咨询方式 - 对函件有疑问,可在周一至周五9:00 - 18:00致电股份过户处(852) 2862 8688查询[8][12]
味千(中国)(00538) - 股东週年大会通告

2025-04-28 16:55
股东周年大会 - 2025年5月20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3] - 审议2024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报告[4] - 宣派2024年度末期股息[4] - 重选路嘉星、任锡文、姚逸安为董事[4] - 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为核数师[5] 股份相关 - 董事获授权配发股份总面值不超已发行股份20%[5] - 董事获授权购回股份总面值不超已发行股份10%[7] - 购回股本金额不超决议案通过日已发行股份10%[8] - 目前无发行新增股份计划[10] 时间安排 - 代表委任表格5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前送达有效[8] - 5月15 - 20日及27 - 29日暂停股份过户[8][10] - 过户文件分别于5月14日及26日下午4时30分前递交[8][10]
味千(中国)(00538) - 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性授权、建议重选退任董事及续聘已任职超过九年的独...

2025-04-28 16:53
会议安排 - 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10时30分举行[3][61] - 确定股东出席2025年股东大会并投票资格的记录日期为2025年5月15日,公司将在2025年5月15日至20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27] - 确定股东有权收取拟派末期股息的登记日期为2025年5月29日,公司将在2025年5月27日至29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30] - 代表委任表格最迟于2025年5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前交回[3][33][71] 股份情况 -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为2025年4月22日,已发行及获缴足股份1,091,538,820股,每股面值0.10港元[9][47] - 发行授权可发行不超相关决议案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数目20%的额外股份,待第5(A)项决议案通过,最多可批准发行股份218,307,764股[9][13] - 购回授权可购回不超相关决议案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数目10%的股份,待决议案通过且假设无发行或购回股份,公司可购回最多109,153,882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10%[10][47] - 公司无持有任何库存股份[13] - 待第5(B)及5(C)项决议案批准,购回股份数目比例增加至20%的发行授权,但总额不超已发行股份数目10%[13] 人员情况 - 路嘉星先生、任錫文先生及姚逸安先生将在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并拟膺选连任[15][71] - 路嘉星先生及任錫文先生将膺选连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姚逸安先生将膺选连任为非执行董事[17] - 路嘉星先生及任錫文先生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各自任期为18年,二人于2007年3月8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逾九年[22][23] - 路嘉星、任锡文、姚逸安每年收取董事袍金约人民币175,000元,任先生持有95,000股股份权益,姚先生持有149,000股股份权益[39][41][43] 股份价格与权益 - 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股份最高价格为1.15港元,最低价格为0.72港元[57] - 潘慰女士实益拥有38,848,347股股份,视为于480,123,041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已发行股份约47.54%,若董事全数以行使购回授权,其权益将增至约52.83%[53] 购回股份相关 - 购回股份公司将注销或库存持有,视市况和资本管理需求而定[47] - 董事认为购回股份或提高每股资产净值及盈利,仅在有利时进行,购回资金可从公司溢利、发行新股收益或合规资金中提拨[49] - 董事现无意购回股份,行使购回授权需考虑对运营资金和资本负债状况影响[50] - 若购回股份致股东投票权比例增加,可能触发强制收购建议[52] - 公司购回股份不得使公众持股量低于25%,董事无相关计划[54] -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前六个月内,公司未购回任何股份[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