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收购(RD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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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ing Dragon Acquisition Corp.(RDAC) - Prospectus(update)
2024-07-10 23:48
发行相关 - 公司拟公开发售500万个单位,每个单位发行价10美元,总金额5000万美元[8][10] - 承销商代表获45天选择权,可额外购买最多75万个单位以覆盖超额配售[11][34] - 每股发行价10美元,承销折扣和佣金0.5美元,公司税前所得9.5美元;总发行金额5000万美元,承销折扣和佣金250万美元,公司税前所得4750万美元[41] - 承销商有权获得162.5万美元(或每单位0.325美元)递延承销折扣,占本次发行总收益的3.25%;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部行使,为186.875万美元[41] - 初始股东以2.5万美元购买143.75万股创始人股份,约每股0.017美元,其中最多18.75万股可能被没收[49] - 代表将获得5万股(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部行使为5.75万股)普通股份作为补偿[49] - 本次发行500万份单位,每份10美元,包含一股普通股和一份权利,每份权利在业务合并完成时可获得十分之一股普通股[120] - 发行前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数量为1,437,500股,发行后为6,537,500股[125] - 发行前已发行和流通的认股权数量为0,发行后为5,237,500,若超额配售权全部行使则为6,000,625[125] 业务合并 - 公司需在发售结束后18个月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最多可延长至24个月[12] - 公司旨在与一个或多个企业进行业务合并,不限特定行业或地理位置[52] - 公司打算收购新兴市场中具有创新技术或新型商业模式且潜力巨大的小市值企业[79] - 公司拟收购价值在5亿美元至20亿美元之间且有显著收入增长的小市值公司[80] - 公司拟聚焦在快速增长市场有国际业务、处于高增长行业的公司[81] - 公司拟寻求有近期收入增长、未来扩张潜力、竞争优势、高ESG标准且符合市场趋势的企业[82][83][84] - 公司拟收购能从上市获得资本和知名度的公司,偏好由经验丰富、有远见管理团队领导的企业[83] - 纳斯达克规则要求公司首次业务合并的目标业务公允价值至少为信托账户余额(减去任何递延承销折扣和应支付的利息税)的80%[92] - 公司预计构建首次业务合并,使交易后公司拥有目标业务100%股权或资产,也可能低于100%,但需拥有目标公司50%以上有表决权证券或获得控制权[93] - 公司不被禁止与关联方公司进行首次业务合并,若进行需获得独立投资银行或其他独立机构的公平性意见[94] 财务状况 - 截至2024年3月31日,调整后计算包含本次发行所得信托账户中的5000万美元现金、信托账户外持有的75万美元现金以及3860美元股东赤字[168] - 截至2024年3月31日,调整后计算包含162.5万美元递延承销折扣,2024年3月29日公司向发起人发行最高30万美元的无担保本票[169] - 2024年3月31日,实际营运资金赤字为83860美元,调整后为4912.114万美元[169] - 2024年3月31日,实际总资产为8万美元,调整后为5074.614万美元[169] - 2024年3月31日,实际总负债为83860美元,调整后为162.5万美元[169] - 2024年3月31日,可能赎回/要约的普通股价值实际为0,调整后为5000万美元[169] - 2024年3月31日,实际股东赤字为3860美元,调整后为87.886万美元[169] 风险因素 - 公司不会与通过可变利益实体运营的目标公司进行业务合并,这或限制在中国的收购候选池[16][17] - 中国政府可能对公司董事和高管寻找目标公司的行为进行重大监督和干预,政策变化或影响公司运营[13][14][15] -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相关规则或使公司无法与美国目标公司完成初始业务合并[16] - 若PCAOB无法检查或全面调查公司审计机构,公司证券交易可能被禁止,交易所可能决定将其证券摘牌[33] - 公司部分管理层为中国公民并居住在中国,与中国业务合并可能面临法律和监管风险[59] - 若与中国实体完成业务合并,公司可能面临法律和运营风险,影响公司运营和证券价值[60] - 发行人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50%或以上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总资产或净资产来自中国境内公司,且主要业务活动在中国大陆进行,或主要经营场所位于中国大陆,或负责业务运营和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大多为中国公民或居住在中国大陆,则需按《试行办法》进行备案[63] - 中国证监会有权对未遵守《试行办法》的发行人和股东处以100万至1000万元人民币罚款[63] - 中国境内公司的间接子公司向海外子公司支付股息只能从累计利润中支出,且各子公司每年需至少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储备,直至达到注册资本的50%[75] - 若公司被视为中国税收居民企业,向海外股东支付的股息可能被视为中国来源所得,需缴纳最高10.0%的中国预提税[77] - 若公司与中国境内目标企业完成业务合并,合并后公司向中国子公司进行资本出资或提供贷款需遵守中国外汇管制规定[73] - 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外币及货币汇出中国实施控制,可能限制中国子公司向公司支付股息或其他款项的能力[76] - 中国政府近期发布的新政策影响了教育和互联网等行业,未来可能出台影响公司潜在业务合并的法规或政策[63] 其他 -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获得30年税收豁免承诺[51] - 公司首席执行官Lulu Xing有丰富业务管理经验,首席财务官Wenyi Shen有会计和融资背景[54][55] - 公司管理层团队成员多有创业或上市公司工作经验,有助于识别目标公司[53] - 公司拟申请将其单位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以“RDACU”为代码上市,普通股和认股权证预计分别以“RDAC”和“RDACR”为代码在纳斯达克交易[37] - 普通股和权利预计在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第52天开始分开交易,除非Lucid Capital Markets确定更早日期[122] - 初始股东同意在完成首次业务合并后30天内不转让、出售私募单位和基础普通股,6个月内不转让创始人股份[108,112] - 初始股东同意投票支持任何拟议业务合并,不提议或投票支持影响公众股东转换或出售股份权利的章程修正案[109] - 发行和出售私人单位的净收益中5000万美元(或行使超额配售权后为5750万美元)将存入信托账户[130] - 未存入信托账户的净收益约为75万美元,可用于支付发行前费用[130] - 公司可能向发起人偿还最高30万美元贷款以支付发行和组织费用[134] - 公司高管、董事和初始股东将签订180天锁定期协议,限制处置相关证券[129] - 承销商将获得50,000股代表股份,在完成首次业务合并前不得转让[129]
Rising Dragon Acquisition Corp.(RDAC) - Prospectus
2024-06-07 21:13
发行情况 - 公司拟公开发行500万个单位,总金额5000万美元,每单位售价10美元[9][11] - 承销商代表获45天选择权,可额外购买最多75万个单位以覆盖超额配售[12][35] - 本次发行每单位价格10美元,承销折扣0.5美元,公司每单位收益9.5美元,总收益4750万美元[42] - 承销商有权获得162.5万美元(若超额配售权全部行使为186.875万美元)的递延承销折扣[42] - 本次发行中,向公众出售的每单位10美元将存入美国信托账户[43] 股权结构 - 公司初始股东(包括发起人)在此次发行后将持有约20%已发行和流通股份[17] - 创始人股份为143.75万股普通股,最多18.75万股可能因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未完全行使而被发起人没收[50] - 代表股份为5万股普通股(若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完全行使则为5.75万股)[50] - 发行前已发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数量为143.75万股,发行及私募配售完成后预计为653.75万股[125] - 发行前发行在外的认股权数量为0,发行及私募配售完成后预计为523.75万份,若超额配售权全部行使,将增至600.0625万份[125]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实际营运资金赤字为83,860美元,调整后为49,121,140美元[162]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总资产为80,000美元,调整后为50,746,140美元[162]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总负债为83,860美元,调整后为1,625,000美元[162]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可赎回/要约的普通股调整后价值为50,000,000美元[162]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实际股东赤字为3,860美元,调整后为878,860美元[162] 业务合并 - 公司有18个月(最多24个月)时间完成首次业务合并,否则将分配信托账户资金并停止运营[36][90][133][155][171] - 首次业务合并目标企业公平市值需至少达到信托账户余额(扣除递延承销折扣和应缴利息税)的80%[93][183] - 交易后公司通常应收购目标企业100%股权或资产,最低收购比例为50%[94] -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业务合并,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比例赎回公众股份[90] - 公司完成首次业务合并需至少拥有5,000,001美元的有形净资产,或获得豁免[136][137][139][165][181] 风险因素 - 中美之间没有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条约,在美国法院对公司或其董事、高管的判决在中国难以得到承认和执行[20] - 中国政府近期发起一系列监管行动,可能对公司或目标公司的运营和证券价值产生重大影响[21] - 若与中国境内目标企业进行业务合并,合并后公司可能面临监管审批、反垄断、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等风险[23] - 若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50%或以上的营业收入等来自中国境内公司,且主要业务活动在内地进行等,则需按《试行办法》进行备案[24][64][101] - 《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交易禁令实施时间从三年加速至两年[34] 其他要点 - 公司是在开曼群岛新注册的空白支票公司,主要目的是进行初始业务合并[10] - 公司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中国,发起人等与中国有重要业务联系或位于中国[13] - 公司投资方向为绿色可持续业务、新能源等领域的小市值公司,目标公司价值在5亿至20亿美元之间[70][81] - 公司拟寻找近期有收入增长且有未来扩张潜力的企业[83] - 公司倾向于由经验丰富、有远见的管理团队领导的公司,优先考虑对环境、社会和治理标准有坚定承诺的公司[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