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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YI) - 2019 Q4 - Annual Report

公司发展历程 - 2010年公司创始人推出中国首批在线零售药店之一1药网[292] - 2016年公司通过互联网医院1诊开展在线医疗服务[292] - 2016年公司开始从纯B2C业务向新零售平台转型[294] - 2016年公司推出在线市场模式[300] - 2017年公司进一步扩大产品范围,引入更多健康和保健产品及智能可穿戴设备[307] - 2018年公司推出数据服务和数字CSO服务进行试点[335][336] - 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在纳斯达克上市,首次公开募股净收益约1.012亿美元[290] 公司业务规模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有12家线下零售药店,分布在广州、上海、天津和昆山[303]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超23.5万家线下药店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客户覆盖中国31个省份[316]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批发业务的直销模式下,直接从188家制药公司和857家经销商采购药品[319]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从188家制药公司和857家经销商采购[341]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得188家制药公司的“一级”经销商资格[343]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履约网络包括五个区域履约中心[35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技术和IT团队有200名员工[370] 公司业务服务 - 2019年1药网的客户满意度超过99%[315] - 公司为1药网客户提供线上贷款申请服务,助其获得第三方低息信贷[323] - 公司云库存管理服务可使药房订单处理在15分钟内完成[325] - 公司自动化销售工具使线下销售覆盖效率提高了3倍[332] - 公司供应链管理系统由WMS、TMS、PMS、OMS和PIS四个子系统组成[346][347][348][349][350] - 公司一般能在24小时内送达31个省的主要城市,72小时内送达全国[357] - 公司对采购产品进行随机质量检查,不合格则拒收[359] 公司抗疫行动 - 2020年公司向武汉捐赠100,000个防护口罩及其他防护材料[382] - 2020年1月20日公司成立抗疫指挥团队,高管带队赴湖北前线提供医疗物资[381] - 2020年1月24日起,公司互联网医院为武汉及湖北全省提供免费在线医疗咨询和免费在线续药服务[382] - 2020年3月17日起,公司互联网医院为海外华人提供免费中文在线咨询服务[383] 公司市场推广 - 公司通过搜索引擎、社交媒体和口碑推荐等扩大市场用户群,为新用户和药房客户提供激励[385] - 公司通过实地销售和“城市合伙人”计划获取药房客户,协调市场开发和推广工作[386] 公司子公司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Yao Fang从事外资允许行业的技术服务、咨询和商品销售;70%控股子公司Wuhan Central China从事在线B2B医药电子商务业务,属外资限制行业但不受50%外资限制[392] - 111.Inc(开曼群岛)持有耀旺有限公司(香港)100%股权[475] - 姚方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华中药品贸易有限公司70%股权[475] - 广东一号药房有限公司股东为岳轩和景柳,各持股50%[476] 公司资质证书 - 公司已注册28项软件著作权、32个域名(含111.com.cn和yaoex.com)、262个注册商标(含“1药网”),并申请了4项专利[390] - 易好医药连锁和武汉华中已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可开展信息服务和在线数据及交易处理服务(仅限电子商务)[399] - 易好医药连锁持有增值电信服务许可证,拥有与其提供的电信业务相适应的域名、商标和设施[402] - 易好药房、易好医药连锁及其分支机构等已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需在到期前六个月申请换证[405] - 易好药房、易好医药连锁及其分支机构等已获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有效期为五年,需在到期前三个月重新审查换证[408] - 易好药房、易好医药连锁及其分支机构等已获得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书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409] - 易好药房、易好医药连锁和武汉华中已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可在到期前至少六个月重新审查换证[411] - 2005年9月CFDA颁布《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12月生效,企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须获资格证书,有效期5年,分A、B、C三类,武汉华中、一号药房和一号医药连锁分别获得对应证书[413] - 西南互联网医院、广东一号医药连锁东山和越秀中医诊所获执业许可证[424] 行业法规政策 -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处方药销售有严格规定,违规销售处方药的企业将被责令整改、警告和罚款,最高不超过1000元;违规通过邮寄或互联网销售处方药的企业,罚款取药品销售额两倍和3万元中的较低值[407][408] - 2017年1月国务院取消省级CFDA对除第三方平台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的审批,4月CFDA办公厅通知药企和批发企业可通过自身网站与其他企业交易,但不得向个人消费者提供服务,零售连锁企业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服务,但有业务范围限制[414] - 2017年9月国务院取消第三方平台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审批,11月CFDA办公厅通知取消审批,但企业需建立监管体系,地方CFDA实施日常监管[416] - 2017年11月CFDA发布《网络药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2月再次发布,2019年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取消处方药在线销售限制,仅禁止特殊药品在线销售,SAMR发布《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仅持证企业可在线售药,截至年报日期,该办法未生效[418] - 2017年12月CFDA颁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3月生效,从事医疗器械在线销售的企业须有相关许可证或备案,第三方平台须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销售信息记录保存有要求[419] - 2014年1月SAIC颁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3月生效,2014年12月MOFCOM颁布《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2015年4月生效,2018年8月SCNPC颁布《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生效[421] - 2016年3月MOF、GAC和SAT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4月8日生效,11月修订,2016年4月和11月发布的两批跨境电商商品清单被2019年12月发布的版本取代,2016年5月GAC发布通知进一步实施规则,2018年11月通知在37个跨境电商试验区,零售进口商品暂按个人物品处理[422] - 1994年2月国务院颁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医疗机构设立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424] - 2019年4月MOF、MOHRSS和国家医保局通知在10个城市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诊所设立无需审批,备案后可执业[425] - 2018年7月NHC和SATCM发布《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对互联网医院设立有准入限制和基本标准要求[432] - 《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生效,2015年4月和2018年12月修订,2018年12月修订后生效[438]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439] - 违反《广告法》广告内容要求,广告主会被处以20万至100万元罚款,严重时吊销营业执照等;广告经营者或发布者会被处以20万至100万元罚款,没收广告费,严重时吊销营业执照[445] - 处方药广告违规,广告经营者会被没收广告费,并处以20万至100万元罚款,严重时吊销营业执照[446] -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违规,罚款最高为广告费的五倍,若广告费无法计算或显著较低,罚款10万至200万元,严重时罚款20万至100万元[446] - 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448] -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可在到期前十二个月申请续展,有六个月宽展期,续展后有效期仍为十年[458] - 《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有效期为二十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459] - 《执业医师法》1999年5月生效,2009年修订[434] -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注册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需经注册医师签名才有效[436] 公司财务税务相关 - 公司需将至少10%的税后利润分配至法定储备基金,直至储备基金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462] -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向海外投资者支付股息的预扣税最高税率为20%,国务院规定降至10%,与中国有税收协定的地区可适用更低税率,如香港公司持股至少25%时为5%[462] - 企业使用的派遣工数量不得超过员工总数的10%[467] - 2008年1月1日起,中国境内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470][471] - 2008年1月1日起,非中国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境内取得的股息通常适用10%的所得税税率,可根据税收协定降低[472] - 公司可变利益实体需按季度向姚方支付相当于季度收入(关联方收入除外)3%的服务费[481] 公司股权及协议安排 - 公司通过一系列合同安排对可变利益实体及其子公司实施有效控制并获得经济利益[478][479] - 2017年7月13日,袁淑红将其持有的亿豪药房50%股权转给刘静[485] - 姚芳与可变利益实体股东签订独家选择权协议,股东不可撤销地授予姚芳或其指定第三方购买股权的独家选择权,购买价格为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486] - 未经姚芳事先书面同意,可变利益实体不得进行补充或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等多项行为[486] - 可变利益实体股东承诺在协议期限内,未经姚芳事先书面同意,不向第三方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股权[486] - 公司中国法律顾问认为,可变利益实体的所有权结构目前未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相关协议有效、有约束力且可执行[487] - 2015年1月,商务部发布《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扩大了外国投资定义并引入“实际控制”原则[488] - 2018年12月,商务部发布新的《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删除了“实际控制”概念[488] - 可变利益实体未来仍有可能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并受到相关限制[488] - 若中国政府认定运营在线医药业务的协议不符合对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的外资限制,公司可能面临严厉处罚[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