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与融资 - 2018年9月15日,公司美国存托股票(ADS)在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YI”,首次公开募股净收益约1.012亿美元[277] - 2020年8月17日和12月22日,1 Pharmacy Technology分别完成新一轮融资,金额分别为4.1982亿元人民币(约6049万美元)和5.15亿元人民币(约7875万美元)[278] 可变利益实体(VIEs)相关数据 - 2019 - 2021年,可变利益实体(VIEs)产生的收入分别占公司总净收入的83.6%、55.1%和40.6%[280]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可变利益实体的总资产(不包括集团内其他公司的应收款项)分别占公司合并总资产的29.4%和31.8%[280] 公司业务发展历程 - 2010年,公司创始人推出中国首批在线零售药店之一1 Medicine Marketplace[288] - 2016年,公司开始通过互联网医院1 Clinic开展在线医疗服务,并从纯B2C业务向新零售平台转型[288][289] - 2010年公司创始人推出在线零售药房1药网市场[295] - 2016年公司推出在线市场并开展在线咨询服务[297][306] - 2017年公司进一步扩大产品范围,引入更多健康和保健产品及智能可穿戴设备[303] - 2018年5月和6月,重庆易好药房有限公司和天津易好药房有限公司分别成立,均为易好药房的全资子公司[276] - 2018年12月,易好药房将重庆易好药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权益转让给1 Pharmacy Technology[276] - 2019年8月,重庆易好药房有限公司购买了湖北易好药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权益[276] - 2022年2月,公司终止1 Pharmacy Technology与VIEs的合同安排,获得对VIEs的直接股权所有权[275][280] - 2018年公司开展云处方服务,向药房客户收取固定年度服务费,费用依在线咨询、电子处方开具和药品购买数量而定[323] - 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推出智能采购服务,通过大数据分析为药房客户提供个性化采购建议[324] - 2021年5月公司推出1健康会员计划,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超1.1万家参与门店[316] 公司业务数据指标 - 2021年1药网市场客户满意度超99%[31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14家线下零售药店[299]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赋能超38.5万家线下药店[311]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从515家制药公司采购产品[314]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从515家制药公司采购产品,并获得这些公司“一级”经销商资格[333][335]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技术和IT团队有295名员工[356] - 2021年1 Clinic提供约520,000次免费医疗咨询[364]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服务超38.5万家药店,2020年和2019年分别超32.9万家和23.5万家[465] 公司业务模式与优势 - 公司的全渠道模式有助于全国药品商业化,减少时间、资源和成本[291] - 公司的S2B2C模式连接供应链、企业和客户,为各方创造价值[292] - 自动化销售工具Hawkeye使公司实地销售覆盖效率提高了两倍(即变为原来的三倍)[326] - 公司的供应链管理系统由仓库管理、运输管理、采购管理、订单管理和价格情报五个子系统组成[337][338][339][341][342]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履行网络包括八个区域履行中心,分布在中国不同地区[345] - 公司通常能在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31个省份的主要城市,72小时内送达全国[346] - 公司订单处理通常在15分钟内完成,之后通过履行网络发货[320] - 公司帮助线下药房建立在线业务,拓展产品覆盖范围,提供在线咨询和电子处方服务[321][322] 公司资质与合规 - 公司已注册30项软件版权,32个注册域名,281个注册商标,19项授权专利[372] - 公司70%控股的子公司武汉华中开展在线B2B医药电商业务,属于限制外商投资行业但不受50%外资限制[376] - 成都医珍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中方投资者股权比例不低于10%[376] - 外资企业1 Pharmacy Technology无需遵守特殊准入管理措施,已按要求向主管商务部门备案设立和变更[379] - 外资投资中国电信企业须为中外合资企业,从事增值电信服务的外资方可持股达50%,电商业务外资方可持股达100%[384]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需每年年检[383]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至少在到期前六个月可申请重新审查后续期[394] - 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分A、B、C三种类型[396] -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需在到期前六个月申请续期[390]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393] - 武汉华中已获得EDI许可证开展电商业务,壹号药业连锁正在重新申请EDI许可证[388] - 壹号药业连锁拥有开展电信业务所需的域名、商标和设施,外资可持有其100%股权[386] 行业法规政策 - 违反处方药销售规定,零售企业将被责令整改、警告和处以不超过1000元罚款;违规邮寄或网上销售处方药,企业将被责令整改、警告,并处以销售额两倍或3万元中较低罚款[392] - 2017年1月国务院取消省级食药监局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的审批,4月食药监局办公厅通知药企可企业间网售但不得向个人消费者售药,零售连锁可向个人售药但有范围限制[397] - 2017年9月国务院取消第三方平台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审批,11月食药监局办公厅通知取消审批但企业需建立监管体系,地方食药监局要日常监管[398] - 2017年11月、2018年2月和2020年11月食药监局发布网售药品监管办法草案,规定卖家和平台需获证或满足条件,平台要向省级药监局备案,仅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可展示处方药信息[400] - 2019年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取消网售处方药限制,仅禁售特殊药品,采用线上线下一致原则,第三方平台要审查资质并管理平台内经营行为[400] - 2017年12月食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3月生效,规定网售医疗器械企业需有证或备案,第三方平台需有信息服务资格证,要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401] - 2021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网售医疗器械企业需按此办法申请许可或备案并告知相关信息,一类和部分二类器械除外,截至年报日期未生效[401] - 2021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5月生效,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义务,商务部2014年发布相关规定规范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2018年《电子商务法》生效规范电商活动[403] - 2016年3月三部门发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通知,4月8日生效,11月修订,引入商品清单概念,清单多次更新,2018年11月通知37个试点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个人物品处理[404] - 1994年国务院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医疗机构设立需审批和执业登记,2019年四部门通知10个城市诊所试点备案制,2022年5月起所有诊所备案后可执业[405][406] - 2018年7月国家卫健委和中医药局发布《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互联网医院准入限制和基本标准,2021年10月国家卫健委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草案,截至年报日期未生效[412] -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421] - 违反广告内容要求,广告主会被处以20万至100万元罚款,严重时吊销营业执照,一年内不接受其申请;广告经营者或发布者会被处以20万至100万元罚款,没收广告费,严重时吊销营业执照[426] - 违规展示处方药广告,广告经营者会被没收广告费,并处以20万至100万元罚款,严重时吊销营业执照[427] - 违反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功能和安全等表述要求,会被处以最高三倍广告费的罚款,无法计算或广告费低时处10万至20万元罚款;严重时最高五倍广告费罚款,无法计算或广告费低时处20万至100万元罚款[427]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与产品注册证、备案证或生产许可证最短有效期一致,无有效期规定时为两年[429] - 违反《网络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可能承担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停业、关闭网站等行政责任,严重时承担刑事责任[431] - 《数据安全法》2021年9月生效,对“重要数据”建立分级保护制度,处理“重要数据”的经营者需指定“数据安全官”和“管理部门”,定期评估风险并提交报告[432]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2021年9月生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网络安全测试和风险评估,报告结果并整改问题[432] - 互联网平台运营商拥有超100万用户个人信息且拟在外国上市,需接受网络安全审查[438] - 数据处理者处理超100万个人信息并进行海外首次公开募股,需按规定申请网络安全审查[438] 公司财务与税务相关 - 公司需将至少10%的税后利润分配至法定储备基金,直至储备基金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445] - 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向非“居民”海外投资者支付股息的预扣税最高税率为20%,国务院规定降至10%,若满足条件,香港公司持股至少25%时税率为5%[445] -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中国境内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451] -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可在到期前12个月申请续展,有6个月宽展期,续展后有效期为10年[441] - 发明专利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442] - 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数量不得超过其员工总数的10%[449] - 参与海外上市公司股份激励计划的相关人员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446] - 人民币经常项目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需获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事先批准[444] -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有效期三年[452] - 非中国居民企业股东获中国境内股息,通常适用10%的所得税税率,可依税收协定降低[453] 公司股东与场地租赁 - 公司主要股东为药旺有限公司(86%)和其他投资者(14%),武汉华中药品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为1药网科技(70%)和武汉卓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456]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多地租赁办公和运营场地,总面积约242366.3平方米[457] 公司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9 - 2021年公司营收分别为39.5亿、82亿和124.3亿人民币(19.5亿美元),B2B产品收入分别为32.9亿、74.9亿和118.4亿人民币(18.6亿美元)[461] - 2019 - 2021年公司净亏损占净收入的比例从12.7%降至5.7%,再降至5.0%[461] - 2019 - 2021年B2B产品收入占总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3%、91.3%和95.3%[465] - 2019 - 2021年销售和营销费用分别占总净收入的8.6%、4.9%和4.1%[469] - 2019年B2C产品收入为636,430元,占比16.1%;B2B产品收入为3,293,268元,占比83.3%[472] - 2020年B2C产品收入为666,223元,同比增长8.1%;B2B产品收入为7,490,449元,同比增长91.3%[472] - 2021年B2C产品收入为491,855元(77,182美元),占比3.9%;B2B产品收入为11,839,850元(1,857,931美元),占比95.3%[472] - 2021年B2B业务产品收入达11.84亿元(1.86亿美元),较2020年增长58.1%[473] - 2021年B2C业务产品收入达49190万元(7720万美元),较2020年下降26.2%[473] - 2019年服务收入小计3,929,698元,占比99.4%;其他收入22,355元,占比0.6%[472] - 2020年服务收入小计8,156,672元,占比99.4%;其他收入46,485元,占比0.6%[472] - 2021年服务收入小计12,331,705元(1,935,113美元),占比99.2%;其他收入94,197元(14,782美元),占比0.8%[472] - 2019年总收入为3,952,053元,占比100%[472] - 2020年总收入为8,203,157元,占比100%;2021年总收入为12,425,902元(1,949,895美元),占比100%[472] 公司业务平台 - 公司通过1药网商城、1诊所以及1药房三大平台,为消费者和药店提供服务[459][460][461]
111(YI) - 2021 Q4 - Annual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