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30031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9 18:4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 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晶 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 设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 进行股权收购、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等。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的 ...
晶盛机电(300316) - 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9 18:4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 人员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公司董事 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 ...
晶盛机电(30031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1月)
2026-01-29 18:4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公 司称"总裁")、副总经理(公司称"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和《浙江晶盛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总裁对 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裁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裁五至八人。 第四条 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 裁、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 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职工董事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总裁 ...
晶盛机电(3003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9 18:4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有效沟通,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和《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 ...
晶盛机电(3003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6-01-29 18:4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申报、披露及监督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 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 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 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 ...
晶盛机电(3003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9 18:4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晶盛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 酬水平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 ...
晶盛机电(30031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9 18:4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件信 息内部报告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事件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司合法、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和《浙江晶盛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 ...
晶盛机电(30031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9 18:4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 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 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 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1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 ...
晶盛机电(30031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9 18:4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及使用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和《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 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 ...
晶盛机电(30031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9 18:4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