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发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规则和制度修订议案,召集和召开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18] 会议通知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2] 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交易系统投票时间分三段,互联网投票系统为当天9:15至15:00 [4] - 会议主持人是公司董事长褚浚 [5]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洪州大道66号公司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 [6] -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总体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表共259名,代表股份375,075,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677% [8] - 现场投票股东及代表7名,代表股份373,128,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195% [8] - 网络投票股东252名,代表股份1,947,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2% [9] 中小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52名,代表股份1,947,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2% [10] 其他人员情况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 会议表决情况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同意374,043,4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8%;反对967,001股,占0.2578%;弃权65,200股,占0.0174% [12] - 中小股东同意915,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943%;反对967,001股,占49.6575%;弃权65,200股,占3.3482% [1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同意374,029,1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0%;反对979,601股,占0.2612%;弃权66,900股,占0.0178% [13] - 中小股东同意900,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600%;反对979,601股,占50.3045%;弃权66,900股,占3.4355% [1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同意374,034,9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5%;反对973,801股,占0.2596%;弃权66,900股,占0.0178% [14] - 中小股东同意906,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578%;反对973,801股,占50.0067%;弃权66,900股,占3.4355% [1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374,024,8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8%;反对983,401股,占0.2622%;弃权67,400股,占0.0180% [15] - 中小股东同意896,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392%;反对983,401股,占50.4997%;弃权67,400股,占3.4611% [1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同意374,041,7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3%;反对967,001股,占0.2578%;弃权66,900股,占0.0178% [15] - 中小股东同意91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070%;反对967,001股,占49.6575%;弃权66,900股,占3.4355% [16]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同意374,014,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0%;反对987,301股,占0.2632%;弃权74,100股,占0.0198% [16] - 中小股东同意885,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949%;反对987,301股,占50.7000%;弃权74,100股,占3.8052% [16] 《关于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同意374,024,9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9%;反对977,701股,占0.2607%;弃权73,000股,占0.0195% [16] - 中小股东同意896,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443%;反对977,701股,占50.2070%;弃权73,000股,占3.7487% [17]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同意374,014,8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2%;反对987,801股,占0.2634%;弃权73,000股,占0.0195% [17] - 中小股东同意886,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257%;反对987,801股,占50.7256%;弃权73,000股,占3.7487% [1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374,807,5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5%;反对194,600股,占0.0519%;弃权73,500股,占0.0196% [17] - 中小股东同意1,679,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325%;反对194,600股,占9.9931%;弃权73,500股,占3.7744% [18]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见证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18] 备查文件 -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9] -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9]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