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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欧仁新材向嘉兴银行浙江嘉善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授信额度及对应利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在公司预计额度批准范围内,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经营规划 [2][5][16] 担保事项概述 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 欧仁新材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嘉兴银行浙江嘉善支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对外担保逾期累积数量为无 [6] - 公司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月16日分别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议案,为欧仁新材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3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在授权范围内,无需另外提报审议 [7]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概述 - 被担保人是欧仁新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307558666U,2014年7月18日成立,注册地在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17号1幢1楼,法定代表人李耀邦,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新型膜材料制造销售等,公司持股100% [7][8]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 文档未明确给出具体财务数据 [9] 被担保的主债权 - 所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为本金1000万元及相关费用,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5年3月14日至2028年3月13日,知晓并同意主债权用途包括借新还旧 [9][10][11]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保证人是公司,债权人是嘉兴银行浙江嘉善支行,主债务人是欧仁新材 [9] -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相关费用,反担保范围为乙方代主债务人清偿支出及相关费用 [13] -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14] - 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务分期偿还的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为宣布之次日起三年 [15]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本次担保满足欧仁新材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公司能监控管理欧仁新材,担保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16] 董事会意见 - 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本次担保在预计额度内,董事会认为担保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求,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实际和规划 [17]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 截至2025年3月14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84410.69万元,为客户提供担保余额1968.74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5%;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81791.58万元,占64.34%;为子公司开具票据提供担保余额650.37万元,占0.51%,累计担保余额占66.40%,未对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18][19] 当年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14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金额2000万元(含本次),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7% [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