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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诺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因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美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70%,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发布“美诺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告知回售相关事项 [3] 回售条款及价格 - 有条件回售条款: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A股股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将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若转股价格调整,按相应规则计算;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行使回售权一次,未在申报期内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再行使,不能多次部分回售 [3][4]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IA=B3×i×t/365,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3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5] - 回售价格:“美诺转债”第五年票面利率1.8%,计息天数57天,利息0.28元/张,回售价格为100.28元/张(含当期利息) [6] 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 回售事项提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债券,回售不具强制性 [7] - 回售申报程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方向为卖出,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申报当日未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8][9] - 回售申报期: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 [10] - 回售价格:100.28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10] - 回售款项支付方法:公司按规定价格买回债券,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3月21日;回售期满后公告回售结果和影响 [10][11] 回售期间的交易 - “美诺转债”回售期间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同一交易日内卖出指令优先处理 [13] - 回售导致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可转债继续交易,回售期结束后公告,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 [13] 联系方式 - 联系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574 - 87916065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