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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03606东方电缆(603606) 证券之星·2025-03-26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1][2] 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相关人员对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负责 [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6家子公司,纳入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 [3][4]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等多方面,涵盖公司经营管理主要方面,无重大遗漏 [4][5]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评价工作 [10] - 董事会结合多种因素确定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0]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定量和定性标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也有定量和定性标准 [11][12][1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整改,不影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4]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 [16]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无相关适用事项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