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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科技: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3月)
002540亚太科技(002540) 证券之星·2025-03-26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适应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 [1] 总则 -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细则,目的是适应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等 [1] - 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人员组成 -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1]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2]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若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资格,需补足人数 [2] 职责权限 -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并建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等事项,检查事项实施情况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 -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2] 决策程序 - 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上报相关资料,由委员会评审、签立项意见书并报董事会讨论 [3] 议事规则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可委托独立董事主持 [4][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 [5]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等列席会议,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5] - 会议召开程序等须遵循相关规定,会议应有记录,委员签名,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5]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5] 附则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 [6]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