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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000513丽珠集团(000513) 证券之星·2025-03-26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丽珠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结项,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无违规情形 [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29,098,203股,每股发行价50.10元,募集资金总额14.58亿元,扣除费用后净额14.20亿元,于2016年9月2日到账 [1]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98亿元,其中本年度使用273.53万元,主要用于艾普拉唑系列等项目 [1][2] - 其他费用累计2.34万元,利息收入累计1.34亿元 [3] - 2024年将1.56亿元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3][5][6]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实行专户存储,与银行、券商签三方监管协议 [5] - 资金支出需经部门申请、审核和逐级审批,可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等额置换 [6] - 财务设台账记录,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本年度无违规行为 [6]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 截至2024年11月27日,已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 [6]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024年投入募集资金273.53万元,累计投入14.20亿元,累计变更用途资金7.09亿元,占比49.95% [6] - 部分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如新北江制药搬迁扩建等项目,部分项目未达预计收益 [6][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艾普拉唑系列项目因车间建设地点调整和临床试验获批晚,2020年投入未达预期,后调整投资计划 [7]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袋装输液销售未达预计收益 [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艾普拉唑系列项目增加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为实施主体,化药冻干粉针车间建设地点调整 [7][12] - 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及丽珠微球公司 [7][1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情况 - 对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资金用于新北江制药等项目 [14] - 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多个子项目变更,部分资金调整使用 [14] - 艾普拉唑系列项目子项目变更,部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开展等原因进行变更,经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并公告 [14]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公司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情况,无违规情形 [15][16]